一、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 1基本规定 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建筑给排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对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试验,试验应在每批数量中抽查 10% (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且不少于一个。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 倍,阀门试验的试压持续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场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保护措施。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规范要求 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 5m,每层必须安装 1个。 2、楼层高度大于 5m,每层不得少于 2个。 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 - ,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mm ,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mm ,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一)室内给水(消防)系统安装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管径小于或等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相对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卷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给水立管和装有 3个或 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 倍,但不得小于 。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 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 ,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径的 3倍。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 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 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 10~30mm ,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二)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下有关规定: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 4m,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排水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 2/3 ,通球率必须达到 100% 。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 1m,允许偏差±20mm ,检查口朝向便于检修。 、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
水电安装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