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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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1、重庆“4·24”火灾事故原因查明 违章焊割5人被追刑责
2010年4月24日零时左右,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大楼突发大火,烧毁大量电脑、手机、照相机等数码产品,,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所幸无人员伤亡
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在拆除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大楼五楼西面北端外墙 广告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章焊割作业,致使掉落的高温焊渣引燃赛博裙楼二楼露天平台的可燃物引发火灾事故。同时,施工企业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现场管 理混乱,事故大楼消防设施未正常启动等,成为引发事故的间接原因。
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梅,焊割操作人员陈道刚、胡作军,现场临时负责人游勇,项目临时负责人汪代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
给予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局时任党支部书记、局长周春雷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高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南区大队时任大队长黄冲友行政记大 过处分;给予高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时任政委兼工会主席向可庄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由市监察局对北部新区管委会委员、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高志明进行诫勉谈话。
2、北京地铁五号线“10·8”事故
事故经过
2003年10月8日,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在北京地铁五号线崇文门车站施工中,地梁钢筋支架连同支架上已架设的钢筋倾覆倒塌,造成现场作业人员3人死亡、1人轻伤,。
10月6日上午,二处有限公司05标项目部总工程师陈某主持召开项目部技术人员、工区主任、钢筋班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地梁钢筋技术交底会议,对准确测定地梁轴线、各种预埋件标高、里程、钢筋绑扎等做了布置。技术交底会后,10月6日当班班长黄某、副班长梅某带领该班人员搭设地梁钢筋支架、钢管支架共13排,间距2m,设了3根斜撑,当日24时安装完毕。7日,开始在支架上铺设主筋。8日,当班16名作业人员分成4组,同时进行绑扎箍筋作业。由于主筋设计间距只有10cm,支架杆件纵向间距为2m,支架横杆挡住箍筋不好绑扎,现场作业人员杨某、霍某等向当班副班长梅某请示把支架扫地横杆拆掉,梅某布置隔一根拆一根。于是,4个作业组各拆除了一根支架底层横杆后,继续进行箍筋绑扎。19时50分,作业人员在向上提拉箍筋过程中,支架连同已架设的钢筋向小导洞进口方向倾覆,将4名在中、下层作业人员压在钢筋下。经现场人员奋力抢救,
,作为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主要负责人,没有按照承重架子的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和组织支搭,也未能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搭设的支架进行验收,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给予陈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负责本项目部的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使用专业人员搭设支架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冒险作业等行为失管、失察,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龚某行政记过处分。
市建委已责令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上进行全面整顿,并暂停止其在北京建筑市场6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此生产安全事故记入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同时,已提请建设部将中铁隧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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