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中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 更好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 简化服务流程, 切实有效地缓解群众“看病贵, 看病难”问题,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先看病, 后付费”诊疗服务的指导意见》(卫政法秘〔 2014 〕 440 号) 、《关于加快推进“先看病, 后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政法秘〔 2015 〕1号) 及县卫生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先看病, 后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的实际, 经院部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住院患者实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以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深入推行“先看病, 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为更多的患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尽最大努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二、目标原则遵循以人为本、公益至上、逐步实施的原则, 有序推进实施“先看病, 后付费”的服务模式, 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价廉的医疗服务。三、实施范围和服务对象(一) 以下住院患者可实行“先看病, 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1 、我县范围内所有持医保、新农合等医疗保险卡的患者; 2、“三无”患者(无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无家属及陪送人员,无经济来源); 3 、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急症患者。(二)以下住院患者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 1 、患者原因不同意纳入该服务模式模式的患者; 2 、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打架斗殴等受伤致病的患者; 3 、因酗酒、自杀、自残致病的患者; 4 、有恶意欠费等不良记录的患者。四、服务流程 1 、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住院费用可预交,可出院结付,预交的只需交纳自费部分,多退少补。同时将其医保卡或新农合等医疗保险卡(证)交住院处保管,以做费用担保,同时签署“先看病,后付费服务协议书”。 2 、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 3 、患者出院时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将患者的医保卡等有关证件及时归还。 4、“三无”患者报院领导或总值班同意可直接办理住院, 经治疗科室根据相关资料查验其身份后补办相关手续; 无法查明身份的出院结算后报院部处理。 5 、急症患者先行抢救,再由家属补办相关手续。 6 、患者出院后住院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 住院处作好记录, 院部凭患者与我院签订的“先看病, 后付费服务协议书”和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不同途径追回欠费,并记录其不良信誉, 今后在我院就诊将不再享受“先看病, 后付费”惠民服务。 7 、对需长期住院且诊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各科室采用分阶段结算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影响正常运转。五、组织落实推行“先看病, 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既是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 又是改进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和谐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能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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