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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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昆明市商业银行
更名组建为富滇银行的请示
云政发〔2007〕125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金融业的改革和创新,按照当前国家金融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对中小金融机构加强监管及化解风险的有关要求,为了彻底解决昆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历史问题,进一步化解昆明市商业银行风险,维护我省金融业稳定,加快云南金融业健康发展,请求将昆明市商业银行更名组建为富滇银行。
一、组建富滇银行的必要性
在昆明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更名组建富滇银行对于我省金融业发展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一是通过对昆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处置不良资产,可以彻底解决昆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进一步化解昆明市商业银行风险,维护我省金融业稳定。二是组建富滇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其在金融开放环境下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地方金融集聚金融资源的能力,增加我省金融资源总量,强化金融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三是组建富滇银行,赋予“富滇银行”这一历史知名品牌新的内涵,借助“富滇银行”品牌在我省及周边国家的影响力,拓展银行业务,可以充分发挥云南作为我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云南省乃至我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组建富滇银行的条件已经成熟
强,将其打造成服务范围覆盖全省、面向东南亚、南亚的跨区域股份制商业银行。
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省市统筹、上下联动的原则;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三是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组建富滇银行的方法。
在中国银监会的指导下,以省人民政府为主导,通过对昆明市商业银行进行清产核资,以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为主对昆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处置不良资产,经过中国银监会的审批后,将昆明市商业银行更名组建为富滇银行,使之成为跨区域经营的省级地方性银行机构,并积极引进境内外合格战略投资者,努力实现上市目标。
四、组建富滇银行的主要步骤
(一)对昆明市商业银行进行清产核资。
由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昆明市商业银行进行清产核资。根据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底,。
(二)制定昆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分为体内、体外进行处置,其中:22亿元由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以现金等值收购剥离体外(昆明市商业银行不再回购);,继续给予昆明市商业银行2006年省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原定处置不良资产的扶持政策,支持昆明市商业银行(富滇银行)在发展中自行消化。
(三)制定昆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方案。
在政府主导下,对昆明市商业银行进行增资扩股,进一步增强昆明市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和竞争实力。由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及省内外其它合格投资者入股15亿元,将昆明市商业银行股本金由现在的10亿元增至25亿元。增资扩股计划拟分两步走:第一步,由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出资8亿元,按照1元/股平价认购昆明市商业银行8亿股股权,同时收购昆明市商业银行22亿元不良资产,增资扩股后昆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达到18亿元。第二步,在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投资入股8亿元的基础上,面向省内外企业对昆明市商业银行进行增资扩股7亿元,此次增资扩股实行溢价,使富滇银行总股本增加至25亿元。
(四)制定更名组建富滇银行总体方案并上报审批。
制定昆明市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增资扩股、更名组建富滇银行的总体方案,报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后(该方案已经7月31日的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由云南银监局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中国银监会审批。
(五)做好富滇银行挂牌工作。
在总体方案上报中国银监会审批后,开始进行富滇银行挂牌的各项准备工作,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同意总体方案后,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富滇银行的挂牌工作。
(六)引入境内外合格的战略投资者。
在完成不良资产处置、增资扩股和更名组建富滇银行的基础上,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进行招股,重点是引进东南亚具有华商性质且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中国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2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本充足率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8%”等要求的金融机构投资参股,同时适当增加其他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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