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首席记者徐强福州晚报讯“现在才知道,原来在小区里停车是不用交费的。”最近,一些新交房不久的小区准备收取停车费,引起了一些业主的不满。有业主甚至引用微信朋友圈里的一则消息作为不用交费的依据。这是真是假? 微信传言: 小区停车费可不交朋友圈里的这篇文章大意为,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属于业主所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的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属于业主共有。因此, 用地是业主的, 场地使用费自然不需要交。保管服务费也应该是自愿选择, 业主可以不接受这项服务。福州一些新小区的业主表示, 享受完交房后一段时间的免费停车期后, 近日物业公司就要开始收取停车费了。有人转发朋友圈的这则消息后, 大家都为之一振, 纷纷表示要向物业公司讨说法。还有业主则称, 先不论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 就说拟收取的停车费金额, 也大大超过了他们的心理预期。法律人士: 停车场地需维护收费是合理的记者了解到, 这则消息去年就开始流传, 但并不是官方权威的解释。目前, 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 都鲜有业主免费停车的情况。记者咨询法律人士了解到, 《物权法》中确有小区公共道路等场地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 但并不意味着就不用交费, 这是对法规的曲解。首先, 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持小区停车秩序、维护停车场地设施等方面, 需要投入一定成本, 收取相应的费用。比如说, 车位经过长时间的碾压破损了, 车位的照明灯不亮了, 这就需要维修费用。如果有车的业主长期免费停车, 造成公共设施损坏, 如果没有相应的维修款项去修复, 这对于无车一族的业主来说, 并不公平。其次, 根据福州市的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停车服务费有依据。根据榕价房[2010]14 号《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相关情况的通知》,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分为地面停车位与地下停车位两类, 其中地面停车位收费为每次 3 元或者 5 元(依据停车时段) ,包月 60 元。地下停车位每次收费 5 元或者 10元(依据停车时段), 包月 70元。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 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因此, 小区应尽快成立业委会, 以确定一个业主能够接受的停车收费标准。同时, 做好对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的监督工作, 要求定期公示收支明细, 确保收取的费用公开透明, 不被挪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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