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担保项目风
险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风险管理的五个阶段。风险预警→风险预控→风险监
管→风险处理→风险后评价。
第四章担保业务报批和合规性审查
第十九条担保业务报批。
担保业务部填写《担保业务报批表》(见附件一)连同初审合格的
各项报批材料(企业主体资料、财务资料、项目资料、反担保资
料、《担保项目申请书》、《担保项目评价报告》、其他附件材
料),提交风险管理部。
第二十条合规性审查。主要审查报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
性、真实性、有效性。
1、审查担保业务部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2、审查客户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报批条件。
3、审查企业主体资料、财务资料、项目资料钩稽关系是否对应,判
断企业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必要时项目评审人员会同业务人员
现场查看、核对)。
4、审查建设项目报批手续是否完整。
5、审查《担保项目申请书》、《担保项目评价报告》的完整性、数
据准确性,担保评价结论是否符合企业实际。
6、审查企业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及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制定的《担保操作规程》要求。
7、审查担保费率是否与该笔业务的风险程度相适应。
8、提请担保业务部补充资料或做出书面说明。
第五章项目风险评审
第二十一条项目风险评审工作步骤。
(一)制定评审计划。根据项目类型、金额、期限、主要风险因素
制定评审计划,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
(二)必要的现场考察。
(三)资料分析。
(四)独立评审委员审查(必要时)。
(五)风险评审内容及结论。形成《担保业务风险评审报告书》
(附件二)。
《担保业务风险评审报告书》主要内容有:
1、企业风险评价。
2、项目风险评价。
3、反担保措施风险评价。
4、结论与建议。
项目评审意见分为两类:同意、不同意。
1)同意。将《担保业务报批表》、《担保业务风险评审报告书》以
及其他附件资料提交会议评审。
2)不同意。填写《报批担保业务风险审查否决通知书》(附件三)
及时通知各业务部门。
(六)项目风险评审一般控制在三个工作日内。
(七)将评审结论为“同意”的项目提交会议审批。
(八)担保业务审批批复。出具《报批担保业务审批通知书》(附
件四),董事会成员凭此通知签署意见。
第六章保函出具与保证合同签订
第二十二条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外出具《保函》或签订《保证合同》
时,应预先填制《合同审核表》连同主合同、保证合同或保函,送
风险管理部进行合同性文件审查,在确定保证项下主合同真实、合
法、有效,且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方能对外出具。
第二十三条反担保措施落实应先于《保函》、《保证合同》的出具
或签订;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落实反担保措施的,担保业务部最迟
不得超过《保函》、《保证合同》出具或签订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节假日顺延)办理完毕;风险管理部门应督促担保业务部按时落
实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四条质物、他项权利证书以及其他载明公司享有权利的反担
保法律文件,风险管理应在办妥反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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