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解决我国农村居民养老问题——探究《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教师姜向群学生郑晓璐一、引言 2009 年9月1 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拉开了我国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大幕。此举措被认为是我国政府在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 60 岁以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 老龄人口的城乡分布是不均的。由于大量的农村劳动人口向城市流动, 甚至有一部分得到了城市户口, 成为了正式的城市居民, 城镇抚养比持续上升, 而农村地区的抚养比大大下降。年迈的父母被留在了农村, 缺乏照顾。这就对老年人自己负担起自己的养老提出了要求。其次,随着近些年来农村的农用地由于种种原因相继流失,人均耕地降至历史新低, 农村老年人仅靠耕种的田地已经无法养活自己, 急需建立农村养老保险金制度来补充老年人的生活费用缺口。最后, 由于现在主干家庭的家庭模式逐渐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 农村在外务工人员在打工地或者家乡结婚后更倾向于组成自己的核心家庭, 不再愿意和父母一起生活, 家庭财务也逐渐独立, 赡养老人意愿下降, 收入不稳定的打工者给父母的养老金时断时续, 时多时少, 使大部分老年人从子女处获得的养老金总体水平呈下降趋势, 致使一部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难上加难。因此逐步建立覆盖全部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险制度应该说成为了我国政府的必然选择。由于该指导意见刚刚颁布两个月, 学界对于这个文件实施后效果的实证研究比较缺乏, 因而本文将着重从该指导意见本身, 相关的国家部委的官员的新闻采访言论, 和该指导意见与旧的农村养老保险金制度以及我国农村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的比较来对这一意见可能产生的效果和影响做探讨,并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二、文献回顾学界把旧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为什么举步维艰并且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原因进行了分点的探讨,下面我们来一一回顾。从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上看,农村居民大部分属于低收入群体,他们的恩格尔系数较高, 也就是说, 一个普通的农民正常年收入除去食品和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以后, 就剩下不多了,“让我每年拿几百元钱,几十年以后才能得到养老金,我不愿意缴这钱,有这钱先考虑眼前咋花吧”( 赵庆国, 2007 )。农民这样的心态和实际的财务情况往往导致了参保率低,保费时断时续,在近几年甚至出现了参保率下降的趋势(赵庆国, 2007 )。从养老金的资金管理运作上来看,有些学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推行完全储蓄积累式的保险模式, 若缴费水平低, 则达不到养老的目的; 若要达到养老的目的, 个人缴费金额或集体补助金额就比较大, 多数农民和集体经济难以承受; 同时由于模式特点决定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回答“现在交多少钱,将来领取多少钱”等问题,农民不容易接受”(胡勇等, 2009 )。经办机构要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抽取 2%~4% 的钱作为管理经费, 同时“大都采取以县为中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得基金分散运行,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低、层次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基金管理业受到地方行政干涉, 容易发生被挤占挪用等道德风险。基金运营方式单一, 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及存银行, 养老金的增值和保值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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