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
试论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
内容摘要
会计与税收的职能和学科属性决定了会计和税收在其制度设计过程中遵循不同目标、处理原则以及业务规范,企业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出来的会计利润与按《所得税暂行条例》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差异的分析和处理就成为所得税会计的核心问题。本文按照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分析了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并论述了新准则提出的差异处理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提出单位的所得税会计应透彻了解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在日常工作中,防范过失性的少缴、不缴税款,避免重复和多缴税款,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会计利润应税所得会计准则差异分析处理
目录
一、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概念及其差异产生的原因 1
(一)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概念 1
(二)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产生的原因 1
二、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的具体表现形式 2
(一)暂时性差异 2
(二)永久性差异 5
三、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 6
参考文献: 8
试论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
会计制度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的实现,而税收是为了实现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职能,侧重于反避税和社会价值的实现。税法可以利用国家权利,对难以计量的收入和成本强制性地估计其收入和成本的金额,起到保证公正性和降低征税成本的作用。由于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确定依据和计算口径不同,纳税人按《会计法》规定核算出来的会计利润与按《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必然存在差异。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有助于企业避免和防范过失性的不缴、少缴税款,避免重复、多缴税款,有助于企业改进和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和会计核算形式,有助于加强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有助于政府政策制定部门协调两者的差异,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概念及其差异产生的原因
(一)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概念
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是一个会计核算概念,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的经营业绩的情况,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记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用公式表示为:会计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减去)+投资收益(投资损失为减去)+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利润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投资者、债权人等作出投资决策、信贷决策等的重要参考指标。
应税所得是一个税收概念,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它包括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
会计利润是确定应税所得的基础,但是不能等同于应税所得。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两税合并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对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处理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因此,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得出的会计利润,应当根据税法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产生的原因
会计与税收的职能和学科属性决定了会计和税收在其制度设计过程中遵循不同目标、处理原则及业务规范。会计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会计收益,其目的是尽可能精确地计算企业的经营成果,以达到财务会计对外报告的要求,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进行决策的依据,而税法则是根据国家实现其政治权力的需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以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财政收入。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差异从产生原因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会计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获得通用的会计信息,一方面要求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情况,以
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要求充分反映瞬息万变的市场给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带来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财务会计确认收入通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的确认一般是据实扣除。而税收为了实现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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