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doc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农民群众的 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 求,充分发挥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 服务功能,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及建议,结合我村文化室的具体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室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不断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 力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条 文化室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 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 服务、体育健身和农民娱乐等。
第四条 文化室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一)举办 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 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 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 影放映活动,指导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 培养群众文艺骨干。(三) 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镇文化站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 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四)在县级文广局和镇文化站的指导 下,管好农家书屋,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 刊借阅服务。(五)建成全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在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镇文化站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 活动。(六)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镇及文化站开展文物的宣传保 护工作。(七)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镇文化站的委托,协助做好农 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