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构件外委加工监造规划适用范围翔鹭石化 PTA 项目钢结构外委加工工程 1 监造目的 a. 确保构件的加工质量,工序控制,措施有效,检查手段得当, 过程资料齐全。 b. 使构件加工进度有序、配套, 满足现场安装顺序及进度要求。 b. 务必保证材料合理使用,材料消耗控制在合同规定范围内。 2 监造所依据的标准和文件 a. 双方签订的带料加工合同。 b .设计院出的正式施工图,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 c.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 。 d.《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82-1991 。 e. 《焊接 H 型钢》 YB3301-2005 。 f. 钢结构厂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构件加工工艺文件。 3 监造工作程序双方人员熟悉合同,明确各自职责。使制造厂知道加工顺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需要制造厂做的各种试验应及时做。我方技术人员划分构件的制作批次, 明确各批次的加工顺序及供货时间要求,加工厂编制合理的加工工艺文件,并征得我方及业主方的同意,明确关键工序的控制措施和检查要点。当发现以下问题时监造人员应及时要求加工厂整改: a. 材料是否正确使用,是否浪费材料 b. 加工是否按工艺要求顺序做 c. 加工构件整体是否配套 d. 加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 e. 试验、检验是否及时做 f .过程资料是否同步、完整 4. 监造工作实施 原材料检验 1) 原材料的数量品种应与定货合同相符。 2 )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应与实物相符, 每批原材料必须具备。生产厂提供的材料证明书。必须写明钢材的炉号、钢号、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所附质量证明书有以下任一情况的材料应提出异议,由业主材料人员处置: a) 质量证明书内容不全; b) 质量证明书内容与实物不符; c) 质量证明书中的炉批号与实物相符,但其它内容不完整; d) 质量证明书内容完整但实物上的炉批号已混淆或模糊。 3 )原材料进厂应核对规格尺寸,各类原材料的容许偏差应参照碳素钢结构 GB/T700-2006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2008 标准进行检查。 4) 原材料进厂应对表面质量进行检验。原材料表面不得有明显缺陷,钢材表面不允许有结巴、裂纹、折叠、分层等缺陷,锈蚀深度不得超过其厚度负偏差的 1/2 。 结构制作过程检验 下料箱型柱、焊接 H 型钢,应按拆图单位提供的排版图; 筋板下料前制造应排版。下料时严格控制几何尺寸, 长度方向预留切割余量,加工厂家的制作工艺文件里应有体现, 一般不超过 30mm , 宽度方向控制在± 2mm 。提高材料利用率。 切割 1 )切割前,应将钢材表面切割区域内的铁锈、油污等清除干净。 2) 钢板切割时, 要预留气割的割缝宽度, 制造厂制作工艺文件里应当体现出来。切割后, 断口上不得有裂纹和> mm的缺棱, 并应清除边缘上的熔瘤、飞溅物等。 坡口加工按图纸要求加工腹板、翼板、端板的坡口,加工方法按厂家制作工艺文件。 钢板拼接钢板拼接时应采用引、熄弧板(其材质、厚度、坡口与主材相同) ,并保证焊透。引、熄弧板割时,应用砂轮磨平接缝两端的焊疤。焊缝余高不得超过 2mm , 不得低于母材表面。高时要用磨光机进行修磨。严禁在焊缝的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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