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体美课程评估方案
芦庄乡总校
2018— 2019 学年音体美课程评估方案
(讨论稿)
一、评估目的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提高音体美课程实施的规范性,提高相关课程的教学质量。
3、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估年级
一至六年级
三、评估内容
本方案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开设、课堂教学、学生技能三方面,共
100 分,另设 5
分调控分。
1、课程开设( 10 分)
教师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开设音体美课程,保证课时,并积极学习专业知识,保证课程开设质量。
2、课堂教学( 10 分)
各校根据每学期课堂教学评价情况上报优质课教师名单(音体美各一人) 。上报教师得分 10 分,其余教师得分 分。
3、学生技能( 80 分)
(1)音乐
学生基本技能:参评班级从本学期测试范围歌曲中先抽取两首进行合唱,再抽取一首
由教师推荐 1 名学生独唱。(每首 20 分,共 60 分)
10 分钟( 20 分)
学生才艺展示:演唱、舞蹈、歌舞、器乐等表演形式均可,不超过
(2)美术
学生基本技能:参评班级抽取
15% 的学生(教师推荐)根据总校给出的题目进行作画,
自选表现形式,自备材料。每班最少
3 人参加测试。(50 分)
学生才艺展示:每名美术教师在所任每个班级中推荐一名学生进行自选题目作画,自
选表现形式,自备材料( 20 分)。
学生作业:参评班级推荐 15% 美术作业本参与评估 ,每班最少 3 本。(10 分)
(3)体育
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 2 次)、坐位体前屈( 1 次)、一分钟跳绳( 1 次)。参加测试的
班级按 25% 比例随机抽取学生参加测试。
4、调控分(最高限额 5 分)
(1)竞赛调控分(可累计,最高限额 3 分)
技能评比:音体美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国
家、省、市、县、乡课堂教学类竞赛获奖的,分别加
2、 、 1、 、 。
竞赛指导:音体美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
联合组织的国家、省、市、县、乡竞赛获奖,分别加
、 1、 、 、 。
(2)活动调控分(最高限额 2 分)
、四
训练指导学生参加县运会获得前八名的体育教师,在本学科评估中按前三名
至六名 、七八名 加分,破县运会记录的双倍加分。 (可累计)
音乐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艺术节文艺汇演获得三等奖而无指导奖的,加
分,美术教
师指导学生参加艺术节绘画比赛获得三等奖而无指导奖的,加
分。
2
参加教育局和总校组织的县、乡音体美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说课比赛等现场课
堂教学展示活动的作课教师在本学科评估中分别加 、 ;代表总校接受教育局教学评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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