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灾害应急救济方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着力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
力,规范救灾救助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
损失,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和谐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
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凡在我县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冰雹、雪灾、低温冷冻、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
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的,适
用于本预案。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3)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涝、干旱、冰雹、雪灾、低温冷冻、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
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的:
(a)因灾死亡 1 人以上;
(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 2000 人以上;
(c)因灾倒塌房屋 500 间以上;
(d)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人口达到 2 万人以上。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
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县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指挥
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县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
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抗灾救灾措施。
县上成立灾害救助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灾情发生后,县灾害救助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即转为县灾害救助应
急指挥部(见图 1)。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
部、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县人武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粮食
局、物价局)、县经贸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交通
局、县教体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质监局、县文广局、县电力局、县统计局、县安监
局、县科技局(地震办)、县气象局、移动公司分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武警中队、县运输公司等有关
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和县民政局共同组成,县应急办主
任任办公室主任。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的落
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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