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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背景——保险回归保障本质
• 业内人士指出,监管层之所以开始限制这种快速返还生存保险
金的保险,是因为这类保险过于倾向理财功能,限制是为了向
保险的保障功能回归。“从投保人的角度来说,可以快速返还生
存保险金的保险,对于手中有紧急资金需求的投保人来说,保
险的理财功能较为明显,若叫停此类产品,这类保险的吸引力
也会相对下降。”
• 同时保险经理人认为,保险的理财功能讲究长期、稳定,快速
返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倾向于短时间内获利,不利于客户通过
购买保险产品来平滑财务周期,满足人生各阶段的财务需求。
因此,叫停这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是双赢的举措,也能使
保险公司顺畅运营,又能使保险回归保障的本质,使投保人的
各种风险最终能够有效转移。(资料来源:《海峡都市报》)
快速返还型保险是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推出的新
型产品,市场非常认同,但这类产品对保险公司投
资运作水平、偿付能力均有较高要求,但一些中小
公司为了实现保费增长也销售该类产品,给保险市
场的正常发展带来隐忧,所以保监会决定出台规定
进行限制。
保监会拟出台政策,快速返还型产品首次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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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应该在3年以后。
23险企快速返还型产品或遭停售
• 今年以来,快速返还型寿险产品热销。记者从相关渠道了
解到,保监会或将出台政策限制此类产品快速返还,首次
生存保险金给付或不得早于保单生效后3年。
• 据统计,24家公司中资寿险公司所有产品中,1年内开始返
还的有12款,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最快的是犹豫期满后。
这样的产品共有6款,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今年中国人寿推出
的国寿福禄双喜,其中一大特色便是“即交即领,高额返还”
,10天犹豫期满后即可领取首笔关爱金。首次生存金给付
为一年后的产品则有34款。剩下的是2年后开始返还,共计
19款。综合以上统计数据,我们注意到,市场份额占据一
半以上的三大寿险公司,快速返还产品却并不是很多,相
反中小保险公司产品却占了大多数。
(资料来源:《新快报》)
• 记者从北京多家保险公司获悉,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人身保
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
称《通知》)。《通知》要求,两全保险的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不
得早于保单生效后3年、保险期间不得少于5年。
• 近两年来,两全保险中的生存保险金“即交即返”、“快速返还”成为
保险销售的一大噱头,各家保险公司为争抢市场份额纷纷主推快速
返还型两全保险。在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快速返还型产品占其两全
保险产品的一半以上。另外,为吸引客户,保险公司返还生存保险
金的间隔也越缩越短,最短的甚至在“犹豫期”(一般为10天)后即
可得到一定比例的生存保险金返还。
• 为规范市场,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开发的两
全保险应符合以下条件: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不得早于保单生效后
3年;保险期间不得少于5年;投连险两全保险和万能险两全保险被
保险人为成年人,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已交保费
或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 《通知》明确提出,保单生效后3年内开始返还收
益的产品必须全部调整。如果按照通知要求,目前
市场上许多畅销的分红险产品都需要调整。
•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中资寿险公司,受调整的产
品数量就高达60多只,这些产品都必须在2012年
之前进行修正。对于通知要求,多数保险公司表示
目前正在研究新的产品,但尚未确定新产品形态。
• 未来保险公司需更注重产品的差异化开发,而不是
身陷同质化竞争。
(来源:今日早报 2011年6月29日)
市场反应——业内反应强烈
• 应相信企业的市场判断
• 虽然保监会此举意在控制保险公司风险,要求其注重长期保
障责任,但仍引发了争议。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
苏表示,保险公司销售什么产品、保险金怎样发放、保险期
限多长,监管机关可通过行业协会给出指导性建议,不应强
制规定。只要符合保险法,满足偿付能力监管、控制
保监会政策解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