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起诉
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反悔的,在离婚后 1 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
概念解读
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反悔的,在离婚后 1 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 ( 注意只是应当受理,而不是审理 ) 。但是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没有发现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将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离婚后想要变更夫妻共同
财产必须满足 3 个条件: ①双方必须是协议离婚的。 ②离婚后 1 年,向法院请求变更 ( 注意:当事人请求的,法院只是会受理 ) ③ 在财产分割协议中必须要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法院才会立案审理。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张 *( 男) 和丽丽 ( 女)2010 年协议离婚,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价值 50 万元的房产归张衡 ( 男) ,存款 80 万归丽丽 ( 女) 。离婚后,张衡 ( 男) 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大发雷霆,认为这种分配太不合理,于是让张衡 ( 男) 上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案件分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 二) 》的规定,虽然张衡 ( 男) 和丽丽
( 女) 是协议离婚,在离婚一年内多啦 ( 男) 对财产分割反悔,但是
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对男方的诉求不予支持。
解决方法
第一步: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满意的,可以再进行协商。能达成协议的,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第二步:协商不成,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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