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制度
书库管理制度
1、书库内的图书、过刊、过报,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情况也应在2天内归还。
2、图书、过刊翻阅请用“代书板”,不得随意插放,以免乱架。
3、库内严禁吸烟。
4、切勿携带拎包之类入库。
5、保持库内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等。
6、非本校教职工(包括家属),一律不得入库。
7、读者归还的图书、过刊,要及时上架。
8、每天下班前检查书库安全,关好门窗,做好防潮、防盗、 防火、防尘.
学生借书规则
1、借书对象:凡本校学生均可领取借书证或“一卡通”证,但需交纳押金(学生毕业或转学时必须还清图书,同时退还押金)。
2、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在规定时间内借还图书,特殊情况例外。
3、借书前须先领取“代书板”,翻阅图书请务必放好“代书板”,不准随意插放,以免乱架。要借书请到出纳台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开。
4、每次限借二册,借期半月,未看完者可续借一次。借还图书,均需当面办清手续,违者除批评教育外,停借一次。
5、图书资料是学校的财产,要十分爱惜。借到手的图书即随手检查一下,若发现破损、污染、答题、缺页等,立即与图书馆老师取得联系,否则作损坏论处,按制度赔偿。
6、借还图书要文明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
7、借书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否则作违章处理。
教职工借书规则
1、借书对象:本校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不包括借用、临时工等),均可领取借书证或“一卡通”证。
2、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证借还图书。借书前先领取“代书板”,翻阅图书请务必放好“代书板”,不要随意插放,以免乱架。
3、为了保证图书资料的正常流通,提高利用率,在职教职工借书不得超过15册,离退休人员不得超过5册(其中文艺书及过刊不得超过3册,限期一月;业务书借期最多半个学年,每半年清理一次),凡违章者管理人员有权拒借。
4、工具书、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只供在库内查阅、备课,概不外借,以维护全体教职工的使用权。
5、图书资料是学校的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若有遗失和损坏,按有关遗失和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6、外借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教职工应服从学校提前归还。
7、教职工调离学校,必须将借阅的书刊资料全部还清,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阅览室借阅规则
1、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证可在图书馆(室)各中文图书、报刊借阅区借阅,读者进入借阅区时,需换取座位牌对号入座。
2、图书馆(室)实行"藏、借、阅"合一开架借阅,读者可在借阅区内阅览,不外借。
3、选书刊时请注意不要将书刊乱插乱放,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应将代书板插在所选图书、报刊的位置上,然后取下图书,阅毕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以免造成错架、乱架,影响其他读者借阅。
4、爱护本馆(室)图书、报刊,遗失、损坏图书、报刊,按有关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电子网络阅览室管理使用规则
1、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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