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道德品质优良;
,积极上进;
,生活俭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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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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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如下:
(1)、由辅导员或者相关学生工作者通知各班级全体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已经开始,申请学生可以着手准备(根据实际,可在每学年结束前提前通知学生准备下年度的申请材料),为实现公平,公正,科学统一,建议填写正规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前者经由该地方或相关民政部门认定盖章且可。
(2)、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特别地区只需二级,对的确家庭贫困却不能开出三级证明的同学,可根据实际进行酌情考虑)。
(3)、申请学生须写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助学金申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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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班同学一起投票选出本班级的贫困生评定评议小组成员,根据同学们对个人公平、公正程度的认可情况,同学们投票选举产生本班的评议小组成员,建议评议小组成员人数约占全班总人数的15%,尽量选举那些非贫困学生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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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同学们选出那些家庭贫困又能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的学生,根据得票数的高低排出顺序,得票较多者获得进一步获得助学金的机会。
(2)、可采取个人当场亲自陈述个人情况或者采取申请同学上交申请材料,由班级负责人在全班统一宣读材料,然后大家统一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形式。
(3)、选举必须有指定的云帆负责人进行在场监督,最后上交当时的会议记录。
5.各系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学习分配的固定名额,在结合我院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对商学院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各系助学金名额=学院助学金名额X(各系贫困生总人数/学院贫困生总人数)
各班级助学金名额=各系助学金名额X(各班级贫困生总人数/各系贫困生总人数)
注:比率建议取整;各班上交汇总名单建议多交1或2个,便于评议小组进行比较,但需注意最后两名不一定选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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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评议小组、系辅导员、班主任、班助一起组成评议组,根据选票和评议小组对学生的贫困情况和贫困程度进行评议,定出贫困等级;
(2)、贫困等级按照家庭经济状况所能承担的生活费用情况划分,设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贫困三个等级,
贫困等级认定可参考以下定性标准:特别困难: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无收入(指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者);重病户(指主要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低保户或特困户;残疾学生;
比较困难:单亲家庭;父母双下岗;纯农户、牧户(指农村、牧区除农业、牧业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另一方收入较低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
一般困难:家庭因突出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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