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卷第 4 期 济宁学院学报 2021 年 8 月
Journal of Jining University
文章编号:1004 1877(2021)04 0055 05
新资管时代我国资管业务穿透式监管探析
张细松 张传震
(山东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摘 要:2018 年,我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这标志着我国对资管行业资
管业务的监管开始以穿透式监管为核心手段。资管业务穿透式监管一方面通过向上穿透对投资者的合格性
进行核查,一方面则通过向下穿透对投资标的(底层资产)的合格性进行核查,其实质大于形式,是不干预下
的穿透。资管业务穿透式监管在制度环境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尚不完善,是否实现“全穿透”存在较大的
争议且具体实施的阻力较大。因此,借鉴国际经验,规范资管行业穿透式监管的标准和监测统计指标;从穿透
式监管尝试进行重点目标导向监管;在分业监管的总原则上,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统筹实施混业监管。
关键词:资管新规;资管业务;穿透式监管;国际经验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志着我国开始了统一概念界定、类别划分以及业
一、引言 务监管的“大资管”监管架构的建设。
资产管理简称资管,意思是银行、证券、保险
自 2012 年 5 月以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出台 和基金等单位在获得批准的资管资格基础上,通
了一系列旨在对资产管理行业开展监管改革和业 过对一些特定客户进行募集资金或者是接受其财
务创新的松弛政策,在政策推动下,资管业务的准 产委托,并针对委托资金或者财产所开展的投资
入门槛、投资品种和范围均实现了不同金融机构 运营和管理行为[2]2 。按照《资管新规》第 2 条的
之间的竞争贯通,新的大资管时代随之到来。在 界定,所谓资管业务就是专业资管机构(诸如银
大资管时代,更多的资管业务盛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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