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保险.doc物流保险物流保险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概念, 从宏观上来讲, 物流保险就是一切与物流活动相关联的保险, 把这一概念与物流概念相结合, 解剖可得出物流保险的真实概念: 物流保险即, 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对财产, 货物运输, 机器损坏, 车辆及其它运输工具安全, 人身安全保证, 雇员忠诚保证等等一系列与物流活动发生关联的保险内容, 其中还包括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摘要: 物流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险种, 是物流业和保险业各取所需, 但物流保险的发展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环境下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在于市场环境不完善, 市场主体的特殊性, 产品不完善,以及物流业和保险业之间缺乏信任。关键词: 物流,物流保险,责任,创新物流保险对于中国保险市场来说,是一种新兴险种。近代保险制度始于 14-16 世纪的国际贸易活动,从此物流保险便开始了其长达几个世纪的发展历史。海上运输保险和火灾保险,是第三方物流保险在运输和仓储环节的最初起源。时至今日, 以美国和日本的物流业发展的最为健全, 而物流保险在其中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在我国, 现代物流业刚刚起步, 物流保险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的缺陷, 目前的物流保险因为不“保险”而不十分受物流企业的欢迎。国内外市场的巨大反差, 预示着物流保险的发展在我国现行市场环境下还存在很多问题。一、理论描述。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 根据实际需要, 将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现代化物流与传统储运不同, 现代化物流是以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和第三方物流的出现为特征, 将制造、运输、销售进行统一考虑的管理过程, 实现了物流各项功能的集成与整合并形成供应链, 其目标是追求物流成本最小化, 从而使现代物流成为资源、人力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第一方物流: 是指由卖方、生产者、或者供应方组织的物流; 第二方物流: 是指由买方、销售者、或者流通企业组织的物流;第三方物流:是指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就我国目前而言,发展物流保险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首先, 物流保险的基本功能对我国具有重大的意义。物流保险制度可以看作是对物流业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为经营者分担行业风险, 鼓励其发展创新精神, 从而充分发挥其经营潜能。并由此派生出其它方面的作用,如: 有助于物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 从而促进我国健全物流保险制度的建立; 有利于物流业经营者轻装上阵; 有利于物流业同科技, 经济发展同步, 使物流业保持其行业活性,吸引和留住人才;也有利于形成职业的经营者队伍。其次, 物流保险有助于加强对物流业的监督。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 保险人在出售保险单前, 通常有对被保险人进行详细调查的程序, 这个过程实际上给了物流公司识别可能风险的机会, 对于某些可规避的风险, 经营者可以及早规避。其次, 当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 保险人的监督还会继续, 保险人会对引起索赔的行为的具体方面进行更广泛的调查。如果不符合保单规定的要求, 保险人可以拒赔, 这就迫使物流公司管理者以及职员谨慎行事。最后, 可以促使物流公司加强监督, 因为一份物流保单是保障物流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事故,过多的风险事故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声誉,这就会激励物流公司更严密的监督。最后, 物流保险有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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