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农业局年度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确保农夫不因灾致贫、灾后能够快速复原生产生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目标,提高种植业抵挡自然灾难的实力,削减农业灾难损失,促进农业发展、农夫增收、农村稳定,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种植业保险工作内容
(一)保险范围、期限、责任和金额
(范围):依据要求,我县今年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品种为水稻、玉米、马铃薯。
:自作物移栽大田成活或出苗时起至保险单约定的作物成熟收割时止,详细起止日期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依据种植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保险责任包括:水稻、玉米、马铃薯因暴雨、洪水(政府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温冷害,病虫、草害鼠害造成的损失。
:根据保险金额应覆盖干脆物化成本的基本要求,20xx年保险金额(最高赔偿额)为水稻每亩600元,玉米每亩500元,马铃薯每亩600元。
:依据云南省实施中心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水稻每亩投保保费27元,玉米每亩投保保费18元,马铃薯每亩投保保费27元。
(二)经办机构
实行政府与保险机构联办的合作方式。保险经营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我县经办机构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胜支公司。
(三)理赔标准
:每亩保险金额为600元,依据水稻不同生长期的最高理赔标准如下:
移栽成活—分蘖期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40%=240元。
拔节期—抽穗期:每亩保险金额×70%=420元。
扬花灌浆期—成熟期:每亩保险金额×100%=600元。
:每亩保险金额500元,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如下:
播种—齐苗期:每亩保险金额×40%=200元。
拔节期—抽雄期:每亩保险金额×70%=350元。
扬花灌浆期—成熟期:每亩保险金额×100%=500元。
:每亩保险金额600元,马铃薯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如下:
幼苗期:从马铃薯出苗至现蕾期,大约15—25天。每亩保险金额×70%=420元。
结薯期:从马铃薯现蕾期至盛花期。每亩保险金额×80%=480元。
成熟期:从盛花期至茎叶苍老枯萎、块茎成熟。每亩保险金额×100%=600元。
水稻、玉米、马铃薯由于干旱、病虫害造成植株损失率达到20%(含2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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