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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缆悬挂标准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程"、"矿山电力设计规"、"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电缆悬挂标准,具体容如下:
一、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使电缆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当条件受限制时,在-,;-,斜坡道和各水平联巷电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不大于2m,~,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应不小于50mm。
2、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应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应不小于300mm;电缆与输油管道平行敷设净距为1000mm,电缆在输油管道下方敷设,穿插净距为500mm,当输油管道采用焊接构造并无阀门时,其平行净距可取上述净距的50%。
3、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倾斜巷道,电力电缆应不超过3m,;在竖井应不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应不损坏电缆的外皮。
4、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
5、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
6、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局部,每条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密闭。
7、巷道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回路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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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温矿床或有自燃发火危险的采区,宜选用矿用阻燃电缆。
9、电缆在穿过墙垛、防水闸门、防火门时,为使电缆不受顶板压力的影响,必须用钢管保护,并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管口。
10、电力电缆与、信号电缆,不应敷设在巷道的同一侧;当条件受限制又需同侧敷设时,在井筒的敷设间距,;在巷道,电力电缆应在下方,与、。
12、敷设在竖井的电缆,应和竖井深度相一致,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电缆接头局部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
13、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紧固在钢丝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套管。
14、必须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铁质或非可燃性材料覆盖。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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