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在回答法官和律师问题时都很仔细也很谨慎,看来他们都重视担当陪审员的权利。不过,有一位候选人在回答法官提问时公开说自己对警察有偏见,不能保证自己在本案中公正的裁决。当法官宣布他不适合担当本案的陪审员是,他好像很兴奋的离开了法庭。或许他原来就不情愿耽搁自己的时间。双方律师对陪审团的候选人也有推翻权。这有两种形式:一种叫做有力推翻或有理回避;一种叫做无理推翻或强制回避。前者必需提出法律认可的理由;后者则无需提出任何理由。有力推翻无人数限制;无理推翻有人数限制。例如,在可以判处死刑的案件中,双方律师在询问候选人的过程中,想方设法的去了解陪审团成员的社会地位,个人经验,种族血统等状况,尽量的把那些有可能倾向对方的人解除在名单之外。美国是个多民族混居的国家。虽然共同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有同化的趋势,但是不同民族的人由于历史缘由和现实缘由而保留着不同的社会价值观念,特殊是在涉及刑事审判的问题上。
在美国的律师界流行着这样的看法:美国的黑人、爱尔兰人、犹太人、意大利人及东欧人往往是有利于辩护方的陪审员,因为他们在美国历史上受迫害者经验会使他们怜悯被告人;而美国的英国人,德国人以及斯堪的纳维亚人则经常是有利于公诉方的陪审员,因为他们不简单受怜悯心里的干扰。此外,公诉方喜爱银行家,股票经纪人和白领工人担当的陪审员,辩护方则偏爱工会活动家,艺术家,音乐家和蓝领工人担当的陪审员。大多数辩护律师还认为,就陪审员而言,年轻的比年老的好;女的比男的好;穷人比富人好;结婚的比单身的好。至于陪审员会不由自主的在心理上倾向于同种族当事人,那已经是一条众所周知的永恒真理了。陪审团成员确定之后,便不能再随意的跟外界接触,他们将会统一集中的在一起,由法院供应特地的服务人员,他们也不能随意的看电视报纸等舆论,以防止受到舆论的影响。记者们会想方设法调查陪审员们的身份, 站长网分析其对案件或当事人的看法倾向。当然,新闻媒体不能擅自公布陪审员的姓名,只能用他们在陪审团席上的座位依次来代表其身份,如1号陪审员,6号陪审员等。在法庭过程中,陪审员主要扮演观众的角色,当然是法庭上最重要的听众。双方的律师在陈述案件事实或者进行分析案情时要面对陪审团,陪审团成员不能做笔记,只能进行旁听,自己对案件进行推断,不受其他人影响。庭审调查结束以后,法官就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向陪审团供应一份指导看法。然后陪审员们被送到隐私的评议室。就案件的事实问题进行评议。
在刑事案件中,陪审团的看法必需达到全部统一,不能有不同看法,这样一来,很简单让陪审团的评议持续时间长,并且很难达成一样。假如始终不能达成一样,那么案件就有可能被重新审理,当然也要重新选取陪审团成员。但是这样的状况也不太简单出现,陪审团成员往往会碍于纳税人或者外界的压力,形成统一的评判看法。陪审团的评议和投票过程对外是保密的,但是对内是公开的,即每个人的看法是大家都知道的。当然,也有人能够固执的用自己的一票推翻大多数陪审员的看法。律师可以要求法官审查陪审团的看法,但是不能推翻陪审团的看法,除非能证明其中的成员是被压迫而达成的协议。一般来说,美国人多认为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保障,陪审制度的运转也是基本上令人满足的。不过这些年来,也有许多人提出了陪审团的弊端,例如奢侈纳税人的钱,耽搁时间,等等。面对这些指责看法,人们起先思索和探讨陪审制度改革的问题。近十年,纽约州,新泽西州,佛罗里达州,内华达州等司法管辖区都组织各方面人员进行了改革的分析。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华盛顿特区的状况。1996年,华盛顿特区的司法系统成立了一个由36名陪审员代表、律师代表和法官代表等组成的专项探讨委员会。1998年2月,该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实现陪审制度
论美国陪审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