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五条措施
为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建立面向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助力特色产业高端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助力初创期小微企业成长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区产业引导基金中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子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年内子基金规模不低于万元。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方向,通过奖励等方式,引导创投资本更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完善创业投资项目容错机制,提高创业投资决策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在我区注册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 “中基协 ”)备案的创投机构投资我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万元。
对获得在中基协备案的创投机构投资期限超过年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给予企业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万元。
二、加大科技贷款贴息,降低成长期企业融资成本
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 “苏科贷 ”、“镇科通 ”、“惠微贷、”“双创贷”
等科技信贷产品融资,在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
高地建设的意见》 (镇新办发〔〕号)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的基础上,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的科技贷款贴息。鼓励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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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银行不断做大科技信贷产品规模,对于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不高于基准利率贷款的,给予银行最高的利息补贴,单笔贷款每年享受补贴贷款本金总额最高万元,单个银行年度利息补贴最高万元。
三、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化解成长期企业融资困难
落实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政策,完善市、区两级联动
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每年投放的科技贷款本金的
实际损失,按省市规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鼓励银行开展科技
型企业 “周转贷 ”业务,企业抵质押物的抵质押率要优于同期商业
贷款。对区内保险公司为新区科技企业开展科技贷款保证保险
业务发生的年度本金理赔损失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部分,给予
的风险补偿,单个保险公司的年度补贴最高万元。对区内担保
公司当年形成的新区科技企业贷款担保本金代偿的实际损失,
给予的风险补偿,单个担保公司的年度补偿原则上不超过万元。
四、鼓励发行企业债券,优化成熟期企业融资结构
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等债券进行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科技型企业成功发行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按照不超过其融资总额的‰给予奖励,最高万元;其中,成功发行创新创业债的,再给予的利息补贴,最高万元。
五、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推进成熟期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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