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最近突然迷恋上一种状态, 那就是每天写写字然后画点画, 偶尔会出去走走, 看看外面的世界听听别人的故事。我知道这是因为现在没有工作闲的,但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生活。一直都很喜欢“岁月静好”这四个字, 现在才明白, 自己一直想要想要追求的生活就是那四个字所形容的那样。很羡慕席慕容那样的女子。她画油画, 她带着学生去写生, 自己的油布上盛开朵朵红色茶花。她写文章, 我曾想象她写文章时的样子: 应该是穿着棉布长裙, 戴着眼镜, 桌上放着一杯清茶, 窗外绿叶点点, 风在林梢鸟在叫, 她时而看看窗外时而奋笔疾书, 但她的心一直都是很平静的。有一次我跟朋友说, 等我以后结了婚就在家相夫教子。结果她瞪大眼睛看着我很不解的样子,相夫教子?那你的事业呢? 事业,我始终认为那是男人的事,女人只要管理好家就行了。但我只是那么想, 以后怎么也是不可能一直呆在家里的, 一个人支撑起一个家该多累啊, 那样对他不公平。小雪马上就要奉子成婚,这些在以前我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终于一点点成为了现实。今天看到一篇文章, 写到右手掌纹清晰不乱的人是好命, 一定会幸福一生。我看了看自己的掌纹,想,是真的吗?我从小身体不好,长大也没什么好事,虽然我的掌纹清晰无比。但随即我又想起了我生命中的那些星,也许,我的幸福就是指曾经拥有过她们。不管会不会幸福,自己总归要争取。老爸年前因为高血压住了院, 我突然觉得特别害怕, 以前一直依赖着的那个山一样的男人在时光的洗刷中也终于还是老了。想起爷爷,他去世也都快一周年了……最近心里很乱, 想要把那个人的一切联系方式都删掉, 那样我就可以自欺欺人, 断了全部念想。我讨厌让我心神不宁的人和事,我讨厌心神不宁的我。画画是件很好的事儿,一只铅笔一块橡皮,一个本子,任你涂抹。那天在街上看到一则广告语, 我品味良久, 感觉写得真好, 那广告是这么写的, 很简单: 遇见最美的遇见。也许,应该这么读:遇见,最美的遇见。前一个遇见是名词,后一个也是名词。但我偏要将第一个遇见认作成动词,把它理解成与最美好的遇见相遇。遇见最美的遇见,听着就美得不得了。不是事前有约,不是刻意安排,没有料到,不曾预想,你们就这么相见,茫茫人海中, 苍茫大地上,互相凝视。遇见是一种偶然,所以注定不会长久,有一种凄凉的美。所以,你们注定要擦肩而过。想起郭敬明那本名为《夏至未至》的小说。里面有个很有个性的女孩, 她的名字也很有个性, 叫遇见。当时一看到这个名字, 我就想郭敬明也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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