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2016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6 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我乡征兵工作任务,现将我乡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兵工作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 201 6 年夏秋季征兵命令,紧紧围绕新兵质量这个核心,坚持依法征兵, 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杜绝责任性退兵,保质保量完成县政府、县人武部赋予我乡的新兵征集任务。二、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有关条件 1、征集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在本乡,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满 18 周岁至 20 周岁的适龄青年,初中应征青年为 20 周岁, 高中毕业应征青年可放宽至 21 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至 22 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 23 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放宽至 24 周岁。符合以上年龄的男性公民均作为应征对象,各村要重点掌握年满 18 - 22 岁适龄青年名单, 17 周岁高中毕业生由本人自愿应征。 2、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200 4 年 10 月 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 2003 年 9月 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今年征兵新的政策规定 1、征兵政策调整今年的征集方式、主体对象、质量指标和政策规定上没有大的变化,但在征集时间、征集任务、征集年龄、大学生征集指标、大学生士兵优待政策上有新的调整。主要有:一是征集时间。与去年一样, 8月 1日开始征兵, 9月 30 日征兵结束;二是大学生征集指标有调整。今年,省要求我市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达到 48% , 即要征集大学生 1200 人以上,比去年要求提高了 12 个百分点。三是征集年龄有调整。今年,男青年的征集年龄从去年的 18 至 20 周岁,放宽到 18 至 22 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 24 周岁。女青年征集年龄从去年的 18 至 19 周岁,放宽到 18 至 22 周岁。四是优惠政策有调整。国家教育部出台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六条优惠措施”(考研有 5000 个专项指标、纳入推免生遴选对象、扩大考研加 10 分的对象范围、专升本计划单列、高校录取通知书与入伍优惠政策绑定、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同时也将继续执行 2013 年出台的“五条优惠政策”(公考有专门指标、事业招聘有加分、学籍有保留、就业有优惠、应征有补助有资金)。这些利好政策都为我们做好征兵工作创造了条件。 2、女兵征集对象及条件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征集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 17 至 19 周岁( 1995 年 1 月 1日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 20 周岁( 1994 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 22 周岁( 1992 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3、征集标准(一)身高标准男性身高 160cm 以上,女性身高
人民政府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