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K
山西海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SHK028-2019
NY 399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3 要求
外观 类白色或灰白色粉状物,有结晶体。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质量指标 项 目 指标Q/SHK028-2019
维生素 C 含量 ≥ 8
干燥失重/(%) ≤ 0 .5
炽灼残渣/(%) ≤ 0 .15
重金属(以 Pb 计)/ (mg/kg) ≤ 0 .2
铅/ (mg/kg) ≤ 0 .5
砷/ (mg/kg) ≤ 0 .2
3.3 净含量 应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BYXH027-2017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为分析纯试剂和 GB/T6682 中
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
求时,均按 GB/T 601、GB/T602、GB/T 603 之规定制备。Q/SHK028-2019
4.1 外观 采用感观检验
4.2 维生素含量的测定 按照 GB/T 7303 中 规定的方法进行。
4.3 干燥失重的测定 按照 NY 399 中 规定的方法进行。
4.4 炽灼残渣的测定 按照 NY 399 中 规定的方法进行。
4.5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按照 NY 399 中 规定的方法进行。
4.6 砷的测定 按照 NY 399 中 规定的方法进行。
4.7 铅的测定 按照 GB/T 7303 中 规定的方法进行。
4.8 净含量的测定 按照 JJF 1070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Q/SHK028-2019
水产养殖用壮螺康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
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
品名称、批号、产品净含量、生产日期及本标准号。
使用单位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对所收到的水产养殖用壮螺康进
行检验,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
53 水产养殖用壮螺康按批检验,以一次物理复配或混合,同一包装规格或同一时
间发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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