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08-2012)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是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前提条件,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07]17 号), 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优化发展环境, 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以形成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法律为保障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为目标, 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企业信用及各类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企业为支撑, 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 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树立绵阳的良好形象, 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 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 应从全局着眼, 统筹规划, 全面部署, 协调推进,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形成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 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用服务业培育等三个领域实现突破, 最终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 2.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切实履行健全信用法律法规、整合资源、培育和监管市场的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信用环境。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和谐社会管理格局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开放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鼓励和支持具有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独立、公正、自主经营。 3 .完善规章、依法监管。把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确保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和监管依法进行。理顺监管体制, 明确监管责任, 严格市场准入, 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 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 .有序开放、维护安全。明确规定信用信息开放的对象、程序和范围, 依法逐步有序开放, 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 做到既有利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又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统一标准、节约高效。建立和确定各行业、各领域信用信息征集标准, 充分利用和发挥人民银行全国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资源和优势, 把人民银行企业,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全市信用信息征集中心和平台, 规范征集整合分散在各行业、领域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 在确保完整、高效、安全的同时避免重复建设。二、目标和任务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经过四年左右时间的努力, 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企业信用综合评级系统,打造全市统一、规范的社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机制、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信用产品供求机制,加强对信用市场的培育和监管。使全市社会信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政府信用显著增强, 政府公信力大幅提高; 企事业失信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企事业信用基本建成; 公民信用意识明显增强, 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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