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激励先进, 鞭策后进, 畅通出口, 着力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根据街道党员队伍的现状, 制定党员积分制教育管理具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落实区委“双争双创”活动实施意见为抓手, 构建全面党员责任体系, 强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为“三个堰桥”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和强力支撑。二、适用范围组织关系在堰桥街道所辖区内党组织全体党员( 含预备党员) 以及街道流动党支部的党员。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 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制管理。三、操作方法将党员分在职、流动和老年党员三大类,通过设定基础分和加分、一票否决(扣分) 项目, 形成了以基础分为基数, 以加分、扣分上下浮动的开放式考核体系, 引导党员少失基础分, 争取多加分、不减分, 鼓励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一) 基础项目积分包括日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组织评定积分三大类, 日常积分又设置“基础项目、加分项目、一票否决”3 个项目。其中“基础项目”从学习教育、志愿活动、履行义务 3 个方面进行设置,分值分别为 36 分、 32 分、 32 分。 1 、学习教育:是指党员按时参加每个月的党课学习、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以及各类专题学习等。各党组织结合实际与党员参加情况分别计算基础分。极少数年轻党员确实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学习的, 支部可以通过 QQ 或微信、邮箱等办法传达学习材料, 请假党员按时将学习心得反馈回来,作为积分依据。 2 、志愿活动:党员参加支部及街道和社会的各类志愿活动, 经认定后均可作为基础分。 3 、履行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及党章所列的八大义务。(二) 加分项目“加分项目”是党员积极参加党员教育管理“ 333 ”工程且有成效的可以加分, 最多不超过 15 分。按照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老年党员 3 个类别进行加分项目管理。每个党员从三大类别中选取其中一个类别开展活动, 每个类别中又设置 3 个小类别活动, 积极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小类别活动且有成效的加 5 分,最多不超过 15 分。 1 、在职党员实施“三个一”工程,为本单位( 社区) 发展提一个建议、为单位(社区) 发展做一件实事、为单位( 社区) 联户帮带一名群众;“两新”组织在职党员主要通过“统筹共建”和“两新”党建联合会实施。 2 、流动党员实施“服务三乡”工程, 服务老乡、服务他乡、服务家乡。通过兴趣组建法、从业组建法、籍贯地组建法等多种形式, 为流动党员实施“安家工程”。对于流出党员,支部可以通过 QQ 或微信、邮箱等办法传达学习材料, 流出党员按时将学习心得反馈回来, 作为积分依据。流动党员也可将在外参加的各类志愿活动并经对方主办单位确认,反馈回来作为加分参考依据。 3 、老年党员实施“三个发挥”工程, 发挥余热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发挥优势为社区建设献言献策,发挥经验传帮带社区年轻工作人员( 大学生村官)。(三) 一票否决( 扣分) 项目“一票否决”是党员存在轻微程度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违反社会道德与公序良俗的又达不到纪律处分的。 1 、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 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直系亲属参与而未作劝教工作的;虐待家庭成员、不孝敬父母、因自身原因导致家庭不和睦或邻里纠纷处理不当、打架斗殴的等。 2、带头或参与上访及非法集会的; 被单位通报批评、辞退及解聘的; 酒驾; 婚外情等及其他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3、《惠山区不合格党员处置实施办法》所列的不合格党员十大类情况等。四、考评程序(一) 日常考核各基层党组织建立考核台帐, 安排一名党务委员( 组织委员) 负责记录党员学习教育、志愿活动和履行义务及加分、减分情况, 每季度经党组织集体认定后向全体党员通报, 并上报上一级党组织, 经核实后, 每半年公示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党员群众无异议的, 记入党员个人《积分表》; 有异议的, 重新进行核实认定, 确保考核结果公正、真实。在民主评议和党组织评定环节, 严格按照“两评一审一公开”的程序进行, 即民主评议, 每年底由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投票确定得分。党组织评定,每年底由支委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结合党员的日常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定。民主评议和党组织评定积分环节, 需在上级党组织的参与指导下进行, 最终的评定结果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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