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 2012 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盐城市 2012 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根据《盐城市 2012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等文件精神, 现就 2012 年盐城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计划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校, 按相应星级的标准从严控制各四星高中、三星高中招生规模和班额, 没有纳入三星以上( 含三星) 高中近期创建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要限招或停招。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全口径计划进行招生, 任何地区、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 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 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不能作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与普通高中保持大体相当,各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分配到校。各职业学校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 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 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进行中职学历教育, 并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计入当地年度招生统计和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统计范围,确保 2012 年全市中等职教招生计划和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推进以东西合作为重点的区域教育合作办学, 大力拓展中西部地区职教招生市场, 进一步提高南北职教合作办学的组织化程度, 选择苏南等发达地区重点骨干职业学校和我市缺少而社会急需的品牌特色专业开展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开办面向学生出国留学的“国际班”,推进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招生资格、招生范围和招生程序,均需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 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按规定批准的“国际班”,必须在本校招生计划之内(不再另行下达计划)招生,各县(市、区)所属学校“国际班”原则上不跨县(市、区)招生。各地要认真做好热点高中招生计划的分解工作, 将定向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有关初中,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 不包括择校生数)的 20% 以下,上年低于此比例的学校今年不得提高。江苏省盐城中学( 地址: 盐城市解放南路 199 号) 今年招生总数不超过 756 人,其中统招生 630 人,统招生中面向市区所有在籍考生(含开发区、原亭湖区九乡镇) 招生 370 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招生 260 人;招收择校生不超过 126 人,择校生不超过统招生数的 20%, 其中面向市区在籍考生( 含开发区、原亭湖区九乡镇) 招生不超过 76人, 面向其它县(市) 和盐都区招生不超过 50人( 见附件一)。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不超过 942 人( 含国际班), 其中城南校区( 地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和纬十五路交界处, 城南新区东进村内) 计划招生 240 人, 暂借盐城中学中校区( 地址: 盐城市解放南路 199 号) 计划招生 702 人, 城南校区和盐城中学中校区志愿可兼报。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和普通班志愿可兼报, 先录取“国际班”,再录取普通班学生。盐城市第一中学(地址:盐城市西环南路 6 号)面向市区户籍考生( 含开发区) 招生总数不超过 324 人, 盐城市景山中学( 亭湖高级中学, 地址: 亭湖区人民政府向东 公里)面向市直和开发区招生总数不超过 72 人,盐城市伍佑中学(地址:盐城市伍佑镇东大街 22 号)面向市直和开发区招生总数不超过 96 人,其中统招生和择校生比例按省文件精神执行。江苏省盐城中学今年安排 185 名定向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市区( 含开发区) 的一般初中(见附件二),并按各校分配指标在盐城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降 40 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降分后仍没有学生达录取条件, 则按学校毕业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到2 人,毕业生人数 150 人以下的录取 1 人,毕业生人数超过 150 人的录取 2人, 其余指标调剂到面上统一使用, 确定调剂线录取。被录取的定向指标生, 收费按统招生标准执行。有盐城中学定向指标生计划的市区一般初中应届毕业生, 如报考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按高级实验中学的录取分数线下降 20 分达线后录取,按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收费标准执行。二、报名审核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和填报志愿方式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和部署。坚持报名、考试和录取区域相一致的原则。凡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应到本人户籍所在的县(市、区) 招办报名并填报志愿。在市区学校就读初中的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如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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