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什么是专利代理? 什么是专利代理? 当发明创造人不能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等各种专利事项时, 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事项。专利代理顾名思义是指由他人代为把当事人的创造发明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代为办理当事人其它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是一种委托代理, 它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 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是经特定考核后取得的,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无权接受委托,不能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办专利咨询; 代写专利申请文件; 办理专利申请; 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请求撤销专利权、宣告专利权无效等有关事务; 办理专利权的转让、解决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纠纷等事务。专利代理工作在整个专利工作体系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专利代理工作对推动专利制度的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关闭窗口怎样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事务? 专利事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涉及法律、经济、科学技术、科学文献等多方面的知识。当事人认为必要的时候, 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专利事务。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事务, 首先要填写书面委托书,用以确定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专利代理条例》中规定的专利代理业务范围很广, 不仅仅是申请专利、请求撤销专利权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还包括文献检索、专利许可、专利权的转让、专利纠纷、专利诉讼等等。所以委托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事务时, 应当制定详细的委托书, 而绝不要以“全权委托”这一模糊概念来概括委托事项和权限, 而应逐项写明, 否则常会出现委托双方对委托事项的误解而使双方受损。更为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权利的丧失,给委托人的利益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专利代理工作何时终止? 专利代理工作何时终止? 专利代理是一项不仅是法律性而且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为一项发明创造问世后, 从申请专利到取得专利权, 实施专利以及解决有可能出现的专利纠纷是一个很长的过程, 特别是发明专利。所以很自然地要提出委托专利代理后,代理工作何时终止的问题? 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 代理人和委托人双方就代理工作的具体内容要进行约定。所以代理工作的终止应当是在完成代理委托书中约定的代理事项之后。例如, 委托书中约定代为办理名称为某某的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 或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宜。显然这项委托代理不是办完申请, 或者申请人拿到专利证书为终止。专利权的有效期应截止到专利权终止前以专利局登记簿上的记载的时间和公告为准。根据《民法通则》规定, 委托代理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委托人有权撤销代理; 代理人也有权辞去代理; 另外,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均可能导致专利代理的终止。因专利代理人的错误而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应该怎么办? 在专利代理业务中, 常会因专利代理人的错误, 而使委托人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如, 因专利代理人的不称职, 而使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者专利权被视为放弃,因而专利权终止等等。这时,委托人应当首先要求专利代理机构通过更换专利代理人或其它方式,及时挽救不应有的损失。同时要求专利代理机构赔偿损失。必要的时候, 委托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违法行为, 委托人也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按照《专利代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应该做什么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中国专利受到侵害后, 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 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 因此, 最好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 提供法律意见。因为中国的专利律师熟悉中国的法律, 又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分析的, 因此, 其法律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可以作为决策时的参考。然后,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因为, 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 中国专利局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审, 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审, 只进行形式审查。因此, 一般情况下, 如果是发明专利, 对其专利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以不进行分析, 只要检查一下年费是否缴纳, 专利是否有效即可。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必须认真进行专利三性分析。只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专利性, 确实是有效权利的前提下, 才宜对专利侵权者采取行动。否则, 一旦对方向中国专利局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就会因缺乏专利性而被宣告无效。有关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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