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园地
2021 • 4(中)
现以 L 市 2020 年 1-9 月份运用检察建议的情况为例, 著,检察建议工作仍需改进。
进行分析:2020 年 1-9 月份,制发检察建议 358 份。其中, 二、检察建议质效问题的成因
办案类 145 份,社会治理类 151 份,其他类型 62 份,办案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
类检察建议占 %。刑事检察类 23 份,民事检察类 48 份, 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之前,检察建议缺乏法律
行政检察类 173 份 , 公益诉讼类 114 份。全市办理诉讼监督 的明确支撑,且尚未形成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因此仅能产生
案件 86 件,运用检察建议的 33 件,运用率为 %。由此 一定的法律效果,大都被定性为检察事实行为。[2] 有的办案
可见,检察建议在监督中的运用率很低,在各业务领域的运 人便认为,检察建议不是法定监督手段,不敢用于办案。有
用不平衡。办案类检察建议较少,其他检察建议较多;诉讼 的办案人至今尚未认识到检察建议在法律监督中的重要地
监督中运用纠正意见、抗诉较多,检察建议较少;民事、行 位和作用,认为检察建议只是办案的附带工作,只是帮助涉
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运用检察建议较多,刑事检察运用较少。 案单位整改问题,预防再犯,属于可搞可不搞的工作。有的
(二)质量不高 办案人未认识到检察建议的监督优势,认为检察建议缺乏刚
从 L 市制发的检察建议来看,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 性,监督力度不大,效果不佳,不愿用检察建议进行监督。
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提出的问题不准确。有的办案人为了完 由于办案人的错误认识,出现了不敢用、不重视及不愿用的
成考核任务,制作凑数检察建议,没有找准问题,甚至搞错 情况,致使检察建议在办案中运用不充分、不平衡。
对象,作出错误的检察建议。如:某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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