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学章程
第十一条 学校校长是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校长依靠党支部,充分发挥教代会、少先队等群众团体组织的作用,形成合力,努力管理好学校。学校成立由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队组织是主管德育工作的机构,要根据德育工作总体目标,坚持以
“五爱”教育为主线,以思想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
第三十三条 落实措施,定期评估,形成良好的校风,全体教工都要树立“学校处处皆育人”的观念,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四条 每个教学班设置正、副班主任。班主任兼任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好学生个性成长目标的制定及达成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通知本人及家长,评语记入学生成长手册、学籍并存档。班主任工作每学年实行考核制度,对优秀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少先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自我教育作用,开展好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的基础管理和队干部的培训工作;发挥自主轮值管理过程中学生干部的示范作用;搞好红领巾监督岗活动,做好每年学生先进、优秀评选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校积极构建各年级之间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德育网络,形成课堂教育、环境熏陶、社会实践、劳动锻炼、班队活动相融互补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
(一)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品与生活课、品德与社会课、晨会课、班队课,不得减少或挪作它用。
(二)各学科要根据学科内容与特点,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因素,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支持,优化育人环境。切实安排好学生节、假日生活,寒、暑假工作,做到有网络、有计划、有活动、有反馈、有总结。
(四)持之以恒开展系列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弘扬人文精神,激发爱国情感,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人文素养。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每天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参加。
第三十八条 加强德育科研。定期研究德育工作,发挥教研组的作用。学校聘请有关专家作德育专题讲座或报告,制定德育研究课题,落实德育学科的公开课、研究课,鼓励教师互相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引导教师将感性经验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加以认识,做到勤动笔、善提炼、会总结。
第三十九条 坚持抓好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青春前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十条 学校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配齐资料、设备、设施。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氛围。
第六章 教学工作
第四十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学校要切实抓好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基础课、拓展课和精品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的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十二条 教导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选配好教研组长,抓好教研组建设;指导、检查、考核各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四十三条 认真执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上好各类课程。准备好教师教本、教参和学生的课本,不得要求或统一为学生代购学习辅导资料。
第四十四条 合理安排好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必须报教育主管门批准;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代课;不得组织学生鼓号队、礼仪队等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
第四十五条 重视新课程改革,以校本教研为载体,着力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以课程资源开发(拓展课程的广度,构建开放有活力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重组(主题教学、单元整体教学)、课堂教学内容重构(抓住核心知识建构)、课堂教学方式的变革——学生自主学习活动设计(自主学习与主题探讨相结合、小先生制、旁听生制、优秀教师走班教学制等学生学习方式的探索)等方面为重点进行改革和探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真实健康发展,为每个学生创造适合的课堂和满足其差异性发展需求的机会和平台。深入开展各级课题研究与管理,有计划的培训教师,提高教师探究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十六条 重视培优、助困、扶贫工作。关注学有余力的优秀生的培养,使其更高、更快的全面发展;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好抓差补缺;关爱生活困难家庭的学生,大力开展帮困助学工作。
第四十七条 教师进一步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观念,深入钻研教材,备好每一节课,要加强教学策略的研究,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努力提高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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