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善洲事迹
杨善洲(—),男,汉族,1927年1月生,云南施甸人。
2011年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2011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获奖者。
1951年5月参加工作,1952年11月入党,曾任保山地委书记,19了,但正在这时,发生了一场鼠患,一只只肥大的老鼠几夜之间就把三分之二的茶树啃死了,人们辛勤多年的茶园毁于一夜。面对这挫折,有的人畏缩了,但杨善洲却没有被困难压垮。他鼓励大家,茶园毁了可以重新种植,人的精神垮了,事业就真正完了。他要职工振奋精神,重新与大自然搏斗。初建林场的3年,他们好不容易种活了将近3万亩华山松,有近400亩松树被一种叫紫荆泽兰的毒草侵扰死了,杨善洲又鼓励职工不要泄气,振奋精神重新再干。在他的鼓舞下,林场职工始终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
杨善洲虽然是大亮山林场的义务承包人,但他并没有从林场拿钱。最初的几年里,林场只给他补贴70元伙食费,后来调到了100元。不仅不要钱,杨善洲还经常要给林场贴钱。林场在山下办了一个水里基地,招了一些临时工,碰上林场经济困难的时候,杨善洲就把自己的退休金拿出来用于发工资。大亮山的生态修复,使一些濒临灭绝的动植物得到保存。林场珍稀动物有黑熊、豹子、猕猴、凤头鸟、野鸡等,植物有桫椤、银杉、楠木、白杏、雪松等,山石裸露的现象消失,风调雨顺,周边居民修枝打杈就能解决烧柴问题,通过合理采收干巴菌等山珍实现增收。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保山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但由于大亮山的植被非常好,涵养的水源多,水量充裕,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在干旱期间仍然充足。2009年4月,杨善洲将活立木蓄积量价值超过3亿元的大亮山林场经营管理权无偿移交给国家。
坚守精神家园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杨善洲同志60年如一日,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自己。他曾说:“我1952年入党,其实当时自己没想到入党,觉得自己条件不够,是组织上看我表现不错,把我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随着思想觉悟的提高,越来越觉得加入中国
共产党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远大目标是使整个中华民族富裕起来,这正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入党后,我很快找到了人生方向和奋斗目标。”他还说:“我是共产党员,哪能光想着自己?把自己的家庭搞得富丽堂皇,别人却还过着艰难日子,那么,我们常说的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不是成了骗人的假话吗?无论在什么时候,何种环境中,我们都不能忘记了党的根本宗旨,都应该把坚持党的宗旨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1964年,杨善洲担任施甸县委书记时,组织上提出把他爱人转为城镇户口,他谢绝了。1978年,组织部门有文件规定他家除大女儿外,都符合进城的条件。当组织部门写报告上去时,被他要求撤销了。他说:“身为领导干部,我应该带个好头。我相信我们的农村能建设好,我们全家都乐意和8亿农民同甘共苦建设家乡。”
1975年夏天,家里的房子因年久失修,每逢下雨便到处漏雨,全家老小实在无法居住,妻子张玉珍专程跑去找杨善洲拿点钱给家里修房子,杨善洲掏出身上仅有的30元钱交给妻子,说:“你先拿这30元钱回去,买几个瓦盆接一下漏,暂时艰苦一下。”张玉珍接过30元钱,含着泪水回到了老家……。1995年,杨善洲退休回到大亮山种树。出于对杨善洲进城给林场办事住宿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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