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根据技术转让合同处理。
当事人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联营合同,但技术入股人不参加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或者联营对方支付其技术价款或者运用费的,视为技术转让合同。
其次十三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恳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利申请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独创创建的在先专利申请被驳回,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恳求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其次十四条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独创创建,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隐私转让合同的效力。
其次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三)一般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一般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受让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一般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隐私的许可运用方式,参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确定。
其次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负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包括依法缴纳专利年费和主动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恳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十七条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不具备独立实施其专利的条件,以一个一般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让与人自己实施专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所称;实施专利或者运用技术隐私的范围;,包括实施专利或者运用技术隐私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隐私的人员等。
当事人对实施专利或者运用技术隐私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运用技术隐私不受期限限制。
其次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隐私转让合同让与人担当的;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运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隐私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独创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以当事人就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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