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集中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本市湘江流域保护和管理,确保全市河道采砂第二轮三年整改活动取得实效,决定全市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河道采砂专题整改行动。为使集中整改行动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河道采砂集中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本市湘江流域保护和管理,确保全市河道采砂第二轮三年整改活动取得实效,决定全市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河道采砂专题整改行动。为使集中整改行动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方面推行河长制和湘江保护为指导,认真落实落实《湖南省全方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湘办〔2022〕13号)《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方法》( 政发〔2022〕 号),牢靠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全方面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
二、整改目标
经过集中整改,使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真正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深入促进出让工作规范,河道采砂有序,上砂码头规范,日常巡查常态;无非法采砂活动、无非法上砂码头、无非法买卖砂洲行为、无群体性涉砂矛盾纠纷。实现河道生态功效根本好转和连续稳定,全市采砂秩序规范有序。
三、整改内容
(一)包含采砂管理违法行为。关键包含在禁采区和非拍卖区采砂;在拍卖区无证采砂或未按许可要求采砂。
(二)非法买卖河道砂石资源行为。关键包含非法买卖砂洲、非法阻工及各类矛盾纠纷。
(三)采运砂安全生产。关键包含业主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采运砂船舶及其它设施安全检测,深刻吸收特大洪水采砂船只因管理不善被洪水冲走撞击电站闸门事件教训,帮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采运砂船只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整改力度,落实安全责任。
(四)采砂权出让协议推行。关键包含出让金收缴、尾砂堆清理、上岸分筛等要求落实。
四、整改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对采砂船只、上砂码头、涉河建设项目、水上养殖、砂洲矛盾纠纷、采砂环境秩序、乱占乱弃乱排等情况进行全方面排查,建立台账;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1、集中整改。各县区对排查问题和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整改,对在要求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和拒不停顿非法、违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方法。
(1)严格河道采砂准入机制。河道砂石开采权须经过“招、拍、挂”取得,出让方案须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
(2)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禁止在禁采区采砂;可采区非拍卖区域禁止采砂;可采区拍卖区域禁止无证采砂、超范围采砂、禁采期采砂,禁止船上分筛,禁止超量开采,采砂船只数量必需控制在同意范围内。
(3)清理整理上砂码头。非拍卖区上砂码头果断依法取缔;拍卖区上砂码头要合理计划,依法审批,着力建设规模化、规范化上砂码头;拍卖区未经同意上砂码头一律依法取缔。
(4)根本去除采砂尾堆。对遗留在禁采区采砂尾堆,要认真制订清障方案,以公开招标方法取得清障权,经过护岸和机械制砂消耗利用尾砂堆。市管及以上河道清障方案报市水利局审批,其它河道清障方案由县区水利部门审批。
(5)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对因采砂引发各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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