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公司承诺,即使征得了招标人和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同意,该行为仍视为我公司违约。若更换项目经理,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
4、招标人认为有不能胜任相应岗位的承包人管理班子成员,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足为止,%支付违约金。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慎重承诺:
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场,且严格接受业主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每工作日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小时;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确有特别状况需请假要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监理总监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监理总监出具书面看法后,报发包人代表同意后并报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其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行为。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按前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次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其次次离岗的按2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以后的每次按50000元支付违约金,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0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承包人(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由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视情赐予承包人6个月至3年的在鄂州市投标资格限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慎重承诺:
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到位外,我公司不会派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以外的人员参加管理本工程,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由发包人向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报告。由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视情赐予承包人6个月至3年的在鄂州市投标资格限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慎重承诺: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绝不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我公司情愿接受以下惩罚:
1、由招标人向市、省和录;
2、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由招标人联系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履约承诺书 篇4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项目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假如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第 8 页
2022履约承诺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