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财务顾问协议.docx股票质押融资项目
财务顾问协议
2013年 12月 12 日
甲方:
工商注册号:
法人代表
乙方: (下称“ ”)
工商注册号:
法人代表
股票质押融资项目
财务顾问协议
2013年 12月 12 日
甲方:
工商注册号:
法人代表
乙方: (下称“ ”)
工商注册号:
法人代表:
鉴于:
1.甲方系是一家全国性的、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大型产业集团公司。
2.乙方系一家拥有丰富资源和投融资管理经验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
3.甲方欲通过创新方式出质 万股 A 股上市流通股票用于融资, 期限 1 年。
为此目的, 甲方拟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独家财务顾问, 为甲方实现融资方案。 乙方同意接受
甲方聘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独家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乙方将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类资金资源,为甲方组织、安排各类专业机构,根据甲方的业务及财务状况,协助甲方完成融资。
甲方同意在融资成功后,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配合融资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全面的本企业以及授信相关资料;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披露)乙方的融资方案的任何信息。
乙方权利与义务
按本协议约定收取财务顾问费用。
第三条 费用及财务顾问费支付
甲方应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包括交通、住宿、现场工作地点等;
在融资完成后,甲方应根据最终募集额按照如下情况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费用总额为【 】 %* 融资总额。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资金募集并到位当天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税费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本协议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义务或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依照本协议第款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甲方除应在本协议第款约
定付款期限届满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财务顾问费外, 甲方还应在超期后每五个
工作日按本协议约定财务顾问费总额的 5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财务顾问费和违约金全部付清为止。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对本协议约定条款做任何变更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应由
股票质押财务顾问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