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托合同
行政委托作为行政机关将一定的职权或行政事务委托给某一组织或个人行使与处理的行为,伴随着现今行政管理范围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已然成为了一种为了满足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而广泛实施的社会治理模对会场、会议室、接待厅各类智能化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保洁用品和茶叶的购买及安排使用。
2、乙方对会场、会议室、接待厅的服务和工作人员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3、乙方有权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更换和辞退。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爱护会场、会议室、接待厅配臵的设施、设备和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办公用品、清洁器皿和棉织品。用于失职和人为因素导致被窃或损坏,应向甲方照价赔偿。
5、乙方会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每一场会议的保洁和服务保障工作,不得外泄会议内容。
6、乙方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做好会务(接待)工作有计划、有分析、有总结、有提高。
7、乙方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考勤制度,会务(接待)人员无迟到、无早退、无旷工、无中途擅离岗位的现象发生。
8、乙方在会议服务中心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做好会议服务的预约登记和会场、会议室、接待厅调配使用,做到万无一失。
9、乙方对会场、会议室、接待厅“三防”(防火、防盗、防触电)措施完善,工作到位,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乙方会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工作时佩戴工作证,一律穿
工作服。女服务员淡妆,不戴首饰。
11、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涉及职工工资福利政策、规定,甲方按有关政策、规定对合同作相应调整。
12、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发生债权、债务和乙方工作人员有工伤、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确保乙方职工相关权益。
五、其他约定
1、会场、会议室、接待厅涉及会议、礼仪活动策划和会标制作,由市行政中心商务中心承担,收费价格由使用方和商务中心商定。乙方为会场、会议室、接待厅使用者提供额外服务,乙方可另行收费,收费价格由乙方和使用者商定,所收费用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续订承包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半个月内由三方协商签订。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本合同产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均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集中采购机构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集中采购机构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集中采购机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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