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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相关知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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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员工生育保险办理相关知识
说明:目前生育保险是直接从生育者本人的社保卡中一次性出院结算
的。仅限于正常程序生产者,其他情况可参照下面内容执行!
一、相关定义
1、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
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生育保险适用范围
凡参加公司社会统筹保险的已婚育龄妇女方可享受生育保险。
3、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
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本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申请生育保险的办理时间及应当提交的材料
1、按《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两个月之内由
当事人或家属将相关材料备齐后,报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办理待遇审核赔
付。
2、员工办理生育赔付时需由本人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四)
3、所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粘贴在 B5 纸张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
应统一复印在 B5 纸张上。
三、员工生育的定点医疗机构规定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规定,
参保人员必须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其附属医院及下属分院)生育或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地生育的,必
须在生前报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出据证明并说明原因,报市社会保险
管理局备案,否则不予报销,指定医疗机构详见(附件五)。
四、员工生育保险享受的待遇及相关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
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
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1、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
支付。
2、生育医疗费(含定期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有关费用)。按照“费
用定额、结余归己、超支自付”的原则,实行包干使用,其标准为:
(1)顺产:1500 元
(2)助娩产:2000 元
(3)剖宫产:3000 元
3、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未生育过流产的,怀孕不满 4 个月按 300 元标准。
4 个月以上有计划生育证的按 800 元标准。未生育过,习惯性流产按 300 元标
准包干使用。生育后流产,确因节育措施失败流产的,怀孕不满 3 个月的按
200 元标准包干使用。
4、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5、女职工因生育死亡的医疗费、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由生育保险基金
支付。
6、男职工享受待遇规定:无劳动收入并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生育或实施计
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不同标准,分别按 50%从生
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7、员工生育享受待遇详见(附件六)
8、特殊情况下的规定。
(1) 保险缴费不满一年的,待遇审核时必须携带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工资发
放花名册。
(2) 符合规定多胞胎生育的,生育间隔时间应满三周年。
9、享受流产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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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nvliz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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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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