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支票
2018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支票
【考点 1】支票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 ( 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 和收款人。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支票
2018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支票
【考点 1】支票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 ( 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 和收款人。
支票的类型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
转账。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者“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解释】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表明“支票”的字样 ;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确定的金额 ;
付款人名称 ( 出票人开户银行 );
出票日期 ;
出票人签章。
【解释 1】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解释 2】单位签发支票向其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解释 3】出票人为单位的,在支票上的签章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 ( 不包括合同专用章 ) ,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 ' ,付款人不予付款 ; 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解释】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
6 个
月不行使而消灭。
法律责任
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
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 5%但不低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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