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清晰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这时仔细学习“老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的刻不待时。
但是老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晰的相识到自己的义务。从在师范学的在学习“老师法”的同时还在学习着“义务教化法”和“未成年人爱护法”。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老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一心一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足,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逼、责难家长。时刻以老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到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性教化。敬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理论的学问丰富了,但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觉要考验我的原来远远没那么简洁。记得曾教过一名学生,该生表面很醇厚,但是接触一段时间发觉他不但平日纪律不好,而且不按时完成作业,更可气的是他对自己的犯的错误总是能找到一堆理由去推脱,去躲避。当我教化他时总是和我捉迷藏,趁我一不留神就开溜回家。
对这样的学生当时我觉的即没面子又生气,于是在一次班上上自习课时间,我将他带在身边到了高年级教室进行教化。当时并为发觉有何不妥,但是几星期后,该生家长找到学校说我这种行为损害到了孩子的自尊心,打击了孩子的学习信念。一堆的罪状扣在了头上,教化教学阅历仍很青涩的我当时满腹委屈。受不良心情的影响,当时我根本就将之前学的理论学问抛在脑头,更别提换位思索,站在孩子的立场想想这件事。冷静后,在前辈领导的帮助下我给自己做了次深刻的检讨和分析。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化既要面对全体学生,又要敬重每个学生的特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化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别出心裁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须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可以说经验了这场风波,我收获了很多。
老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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