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职业技术学 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 的通知》文件精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职业技术学 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 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 关于转专业信息数据新的技术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章学生转专业基本原则
第二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遵循学生 个性化学习需求与学校专业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以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为前提,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与流程。各院(系)应做好拟转专业学生的思想工作, 加强引导、适当调控,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统一规划的原则办理。
第三条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规定的全部课程,满足毕业条件后方能毕业。
第二章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所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确 需转专业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 申请转换一次。
1、入学后发现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经学校指定三级 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转入专业
学习的;
2、 参与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成绩突出,或确有特殊才能, 并有相关成果,转专业后能更好地发挥其优势的;
3、 因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以新生身份入学的;
4、 在校就读期间因参军入伍办理了休学手续,退役后复学 的;
5、 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6、 招生录取期间由于专业计划安排,无法满足学生需求, 建议学生调剂专业录取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 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 已经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3、 进入三年级学习的学生;
4、 要求转入专业的编制不足一个班的;
5、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 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6、 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其它明令禁止的。
第六条在转专业手续办理终结之前,学生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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