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docx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条文说明
目 录
总 则 ..................................
术语与符号 ...........但是,由于国内外各厂家采用的化学配方不同, 气溶
胶的性质也不尽相同,故一直难以进行规范。 2004 年 6 月,公安部发布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气溶胶灭
火系统 第 1 部分: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2004) ,在该标准中,按热气溶胶发生剂的化学配方将热气溶胶分为 K 型、 S 型、其它型三类,
从而为热气溶胶设计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基本条件; 同
时,大量的研究成果, 工程实践实例和一批地方设计
标准的颁布实施也为国家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可靠的
技术依据。
美国环保局 (EPA)哈龙替代物管理署 (SNAP)
已正式批准热气溶胶为重要的哈龙替代品。 国际标准
化组织也已于 2005 年初将气溶胶灭火系统纳入国际
标准 ISO14520中。
本《规范》目前将上述三种气体灭火系统列入。
其他种类的气体灭火系统,如:三氟甲烷、六氟丙烷
等,若确实需要并待时机成熟, 也可考虑分阶段列入。
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仍执行现有的国家标准, 由
于本《规范》中只规定了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
和方法,故本《规范》的规定不适用于局部应用灭火
系统的设计, 因两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技术内涵, 特别
需要指出的是: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目前唯一可进行
局部应用的气体灭火系统。
本条规定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工程建设应遵
守的基本原则。以安全为本,要求必保达到预期目的;
“技术先进”,则要求火灾报警、灭火控制及灭火系
统设计科学,采用设备先进、成熟; “经济合理”,则
是在保证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的前提下, 做到节省工
程投资费用。
术语与符号
术语
由于热气溶胶在实施灭火喷放前以固体的气
溶胶发生剂形式存在, 且热气溶胶的灭火浓度确实难
以直接准确测量,故以扑灭单位容积内某种火灾所需
固体热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来间接表述热气溶胶的
灭火浓度。
“过程中点”的概念,系参照《卤代烷 1211 灭火
系统设计规范》 GBJ110-87条文说明中有关“中期状
态”的概念提出的,其涵义基本一致。但由于灭火剂
喷放 50%的状态仅为一瞬时 ( 时间点 ) ,而不是一个时
期,故“过程中点”的概念比“中期状态”的概念更
为准确。
依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气溶
胶灭火系统 第 1 部分: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2004) ,对 S 型热气溶胶、 K 型热气溶胶和
其它型热气溶胶定义如下:
S 型 热 气 溶 胶 Type S condensed fire extinguishing aerosol
由含有硝酸锶 [Sr(NO 3) 2] 和硝酸钾 (KNO3) 复合氧
化剂的固体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灭火
气溶胶。其中复合氧化剂的组成 ( 按质量百分比 ) 硝酸
锶为 35%~ 50%,硝酸钾为 10%~ 20%。
K 型 热 气 溶 胶 Type K condensed fire extinguishing aerosol
由以硝酸钾为主氧化剂的固体气溶胶发生剂经
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灭火气溶胶。 固体气溶胶发生剂中
硝酸钾的含量 ( 按质量百分比 ) 不小于 30%。
其它型热气溶胶 Other types condensed fire extinguishing aerosol
非 K 型和 S 型热气溶胶。
设计要求
一般规定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搞经济建设应厉
行节约,故按照本《规范》总则中所规定的“经济合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