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问题研究ﻫ
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是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以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原则和搞个人说了算等用人上的错误做法进行提醒和纠正,实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保证主要领导坚持按原则用权、坚持按程序用权、坚持用权公开性。工作中要推行党委班子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制度、差额推荐表决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铲除用人腐败的土壤.
二、找准切入点,强化《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就干部选用监督诸多问题看,多数是抓不住要领:反映一般性的问题多,实质性的问题少,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反映表面问题的多,深层次、潜在问题的少,隔靴搔痒,不切要害。说到底,就是怎么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监督什么、监督依据是什么尚未弄清。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的有力武器,也是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基本依据。为此要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保证党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部门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自觉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全面了解党的干部政策、原则、标准以及干部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法律程序等知识。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地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要结合干部工作实际,建立一套规范、严密、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为群众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提供依据,如建立健全届中考察制度、推荐干部责任制度、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干部考察责任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选用干部材料审核制度等,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保证群众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有效性。进而达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免,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下级呈报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ﻫ三、把握结合点,拓宽监督渠道,解决“不便监督”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在选人用人上违纪违法行为,往往是在“人情”、“友情"的掩盖下进行。比较难以察觉,给干部监督工作造成障碍。要解决好“不便监督”的问题,就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等多种渠道的监督作用,扩大监督范围,并增强刚性的约束,形成党内党外、上下结合、共同监督的网络,逐级负责、齐抓共管,使干部选任监督不留死角,做到监全、督实、查细。实现既对拥有用人权的人和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又对被提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对所选用的干部而言,主要是监督所任用的干部是否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要坚持“三看",即看“工作圈"。结合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看工作是否有实绩,是否有敬业精神,党性原则是否强、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等;看“社交圈"。从社会交往、社会公论中看,是否有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密切的行为;看
“生活圈”.就是其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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