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员工奖励和惩罚细则(3)
房地产公司员工奖励和惩办细那么〔三〕
一、奖励
1.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嘉奖:每次加发3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记功:每次加发10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房地产公司员工奖励和惩罚细则(3)
房地产公司员工奖励和惩办细那么〔三〕
一、奖励
1.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嘉奖:每次加发3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记功:每次加发10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特别奖励: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0元〔暂定〕。
2.有以下事实者,予以嘉奖: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应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拾金不昧〔物品价值300元以上〕者;
■热心效劳,有具体事实者;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增添荣誉者;
■忍受勉为其难,恶浊难受的工作足以作为楷模者。
3.有以下事实之一,予以记功: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倡议改良,经采纳实施,卓有功效者;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功效者;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益者;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避免损害足为嘉许者。
4.有以下事实之一,予以记大功: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维护员工平安,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劳者;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防止重大损失者;
■有其他重大功劳者。
5.有以下事实之一,予以奖金或晋级:
■研究创造,对公司确有奉献,并使本钱降低,利润增加者;
■对公司有特殊奉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效劳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处罚者。
二、惩办
1.员工惩办分下列五种
■警告:每次减发3天本薪,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记过:每次减发10天本薪,并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大过:每次减发1个月本薪,并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降级:降级聘用,相应调整薪金级别;
■开除:予以解雇。
2.有以下事实之一者,予以警告: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自离岗,怠忽工作者;
■因个人差错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有以下事实之一者,予以记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阻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事歹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工作中饮酒导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未经许可不做接替工作先行下班者;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4.有以下事实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上属领导连带处罚〕;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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