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新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误区与风险规避.pdf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 .
新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将
如何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评分原则,劳动者最终录用将以什
么作为客观依据。
误区 2:招聘人员不必告知应聘人员什么情况,单位有些情况最好保
密,让应聘人员了解多了会对单位不利。
由于有以上的错误认识,常常使得有些劳动者对单位的老板是谁,
总部的地址在哪里都不清楚,这是不应该的。出现这种情况,不仅
对劳动者不利,也可能为单位带来麻烦。许多劳动者在入职后没多
久就走人或者跳槽,就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好告知义务。而员
工频繁跳槽,损失最大的还是用人单位。最直接的损失是,每个员
工招聘进来单位都花费了很大的招聘成本,员工跳槽了,用人单位
还得重新找人,又得花费一次招聘成本。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对劳
动者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
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不履行上
述义务,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对用
人单位不了解而流动性加大。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主动告知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及职责、工作形式、层级关系等。
(2)工作条件:工作环境、职业危害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
(3)工作报酬:工资的结构、发放方式和周期等。(4)其他重要情况包括:用工形式、社会保险、工时制度、培训与
服务时间挂钩的规定、劳动纪律、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
等。
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只要属于缔结劳动合同有关的信
息,用人单位也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但是,劳动者的知情权也是
有范围限制的,商业秘密不属于劳动者知情权的范围。
用人单位不但应当履行主动告知义务,还应该注意保留已经主动告
知的书面证据,使自己在将来劳动争议纠纷中处于有利地位。具体
而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保留证据:
(1)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公司以及告知本人工作内
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
及其他相关情况,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劳动者)已向甲方(用人单位)充
分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
况,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情况。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
视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情况。
(3)制作《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告知函》,将有关情况详细列明在
内,并设计一栏填写员工要求了解的情况,出示给劳动者要求其签
名确认,并保留这个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
(4)对于存在职业危害和特殊危险的岗位,用人单位最好单独制度
告知书,内容包括职业危害和危险的具体情况,仍由员工签字,并
由单位保管。误区 3:先把人招进来再说,入职以后再在工作中审查还来得及。
常常有单位在把员工招进来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后,才发一张《员工
登记表》要求劳动者填写,殊不知这样会带来风险,甚至使单位非
常被动。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
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该条规
定,用人单位也有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
的基本情况,如年龄、学历、职业资格、身体状况等,既然法律规
定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用好这个权利。有关
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应该在招聘阶段就要掌握,
最好是初步筛选后就和劳动者本人面谈,更可靠的是填写《应聘人
员基本信息表》,以通过书面方式掌握应聘者的基本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对员工的入职审查特别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
节:(1)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真实。(2)是
否潜在疾病、残疾、职业病等。(3)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法定劳动年
龄。(4)是否与其它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5)是否与
其它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6)如果招用外国人,是否办理外国
人就业手续。
在进行入职审查时,用人单位要做好证据的固定工作。具体要注意
以下几点:
(1)对于劳动者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最好让劳动者在其上面签
字确认。对递交的个人简历,要求劳动者签字并声明确保其真实性,否则将承担相应

新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误区与风险规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流金岁月
  • 文件大小1.56 MB
  • 时间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