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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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公安局 纪委 蔡新恒
一直以来,“铁肩担道义、热血铸警魂”就是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据资料反映,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活动,公安机关受“条块”领导机制的约束,不得已而为之,因此,更加容易引起群众的对立与反感,把抗拒、阻碍民警执法作为宣泄情绪、发泄不满的一种途径。个别群众对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对民警骂两句、打两下“算不了什么”;有的群众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趁机起哄。
(二)法律对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保障制度不健全。在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中,只对严重侵害公安民警人身安全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对一般的揪打民警,撕坏民警衣服、警衔标志,辱骂、唾吐、侮辱民警,诬告、诬陷民警的案件与事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对不法分子起不到威慑作用。
(三)个别民警自身素质不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一就是少数民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抵触情绪与行为。有的民警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导致矛盾愈演愈烈。二就是一些民警思想麻痹、自我保护意识差,对执勤中潜在的危险预测不到或估计不足。有的执勤行为不规范,对规定的巡逻、盘查、搜查与讯问时的操作程序没有认真落实,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三就是平时疏于训练,在执行公务中不能熟练运用有关技能,采取果断措施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遇到危险时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四就是证据意识不强,在袭警案(事)件发生后,不注意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给案件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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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袭警案件的治理对策
从表面上瞧袭警案件侵害的就是民警个人,但实质上侵害活动直指国家法律,就是对国家执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公安机关必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的蔓延滋长势头。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民警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支持民警的执法活动,从舆论上为公安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有选择地对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群众,唤醒广大民众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警民公共关系建设,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打牢公安民警的群众基础。
(二)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一就是对袭击民警、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各类现行案(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一般参与与轻微违法者,要加强教育;二就是对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要在对不法侵害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责令其赔偿民警必要的损失与医疗费用,并在一定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三就是对民警执法与执行公务后受到的不实举报与投诉,要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随时澄清事实,消除群众的误解与民警的心理压力。对属于恶意诬告并对民警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要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受害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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