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通知
安全防范通知 篇1
景区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做好景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景区春节前后的安宁和谐,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风景名胜区条携带或存放到妥善的地方,手机充电时不放在窗台上。较大金额的现金存入校园卡或银行卡,并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密码及身份证等。
3、严禁留宿他人。发现宿舍留宿他人,请报告校警或班主任。
4、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炉、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蜡烛等,防止发生火灾。
5、注意外出安全。周末夜间不要单独外出,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保护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被抢被盗。
6、不要轻信陌生人借钱借物的各种理由。切莫相信网上中奖、信用卡已透支等手机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7、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或丢失财物请及时报告学生处。 **技工学校学生处 20xx年9月29日
安全防范通知 篇3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七号预警的通知》和学校《关于20xx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务必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检查。对存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短期内整改不了的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和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大家的遵纪守法和防范意识以及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各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将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留校学生情况报保卫处治安科。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
1、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全面安排。要将贵重仪器设备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明确工作责任。
2、各学院及有临时务工人员的单位,要做好留校学生及本部门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3、对假期举办培训班、会议的单位,由主管负责人对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教育,确保其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4、后勤处要依据《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物、饮品、餐具、灶具和食堂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燃气设备经常进行检查清理,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教育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树立敢于同违法犯罪和一切邪教组织做斗争的思想。
2、深入开展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教育。
3、放假期间,办公室、学生宿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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