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吐鲁番地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科学、合理、适度地发挥自然与文化遗产在西部丈开发中的积极作用,促使地区旅游业健康、协调发展,特编制本规划。,依法审批后,作为吐鲁番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屉的法规性文件,相据《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入《吐鲁番地区城镇体系规划》。(1)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毕人民共和囤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199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中毕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998)—《旅游规划通则》(1999)—《中国旅游资源普壹规范(试行稿)(3)参考文件—《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征的建议》(1962)—《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1964)—《保护考古遗产的欧洲公约》(1969)—《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1990)—《吐鲁番地区旅游资源普查与旅游业发展规划1994—2010》(1995)—《吐鲁番绿洲可持续发展研究》(199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战略纲要》(2000)“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和改善吐鲁番地区的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依托其丰富多样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发展特色旅游,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1)近期2002—2005年(2)中期2006—2010年(3)无期2011—,包括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2、(1)以绿洲生态环境基础作为一切经济与社会活动的前提条件;以水资源为基础条件,以环境容量为控制底线;(2)以文物保护规划作为旅游发展规划的前提;(3)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建设相衔接。(1)保护为主、抢救第一(2)合理利用、加强管理(3)(1)有效保护(2)市场导向(3)突出特色(4)持续发展(5),发展区域旅游,最终谋取吐鲁番地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使旅游业发展成为吐鲁番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合理性和前瞻性,同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旅游发展、分期与估算三部分主要内容组成。(1)不可移动文物的现状分析与综合评估结论;(2)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总体规划编制,包括确定保护的原则、目标、内容和重点、保护范围区划、保护措施与工程、保护措施分级等:(3)对文物分布集中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详细细规划提出规范性要求。(1)旅游发展策略与总体布局;(2)主要旅游片区的旅游规划;(3)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规划。(1)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分期规划和投资估算:(2)旅游发展的分期规划和资金估算;(3)总体规划投资总额估算。(1)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和依据,根据基础资料条件,对重要文物集中分布区和主要旅游区编制结构性的控制规划;(2)对其他类型相同的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示范性;(3)提供规划管理依据,增强实施的操作性。(1)规划内容包括两大重要文物集中分布区(以下简称:片区)和苏公塔(额敏塔)等1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保护规划:交河片区(含l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高昌片区(含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自治区级和3·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苏公塔与二唐沟烽燧等(含l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和1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规划重点勘测与分析文物及其环境现状;评估文物的现存状态、文物价值、管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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