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扬中绿洲新城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概要
类型 贷款类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
行前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及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1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扬中交投以其与扬中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项下扬中市人民政府对
238省道扬中大桥项目尚未支付的56,000万元的应收账款款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受托人与扬中交投、扬中市
政府将于信托发行前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及强制执行公证手续。根据扬中市
人大常委会2013年7月2日出具的决议,
入财政预算。
设置资金监管
受托人将要求绿洲新城在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用于接收信托贷款,并委托监管银行对监管账户内资
金使用、资金归集及应收账款偿还进行监管。《信托贷款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绿洲新城应于各期
贷款到期前两个月及一个月分别归集贷款本金的5%与10%。
用款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镇江港扬中港区长旺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 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年吞吐量425万吨,拟建8个3000吨级泊位,分别为4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和4个3000
吨级通用泊位,泊位长度762延米,征地约493亩。建设内容为:新建码头、道路场地、给排水及消防、电气
、通信、绿化、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项目。
建设地址:扬中夹江(太平洲捷水道)姚桥河弯~九曲河弯段东岸扬中市油坊镇境内,长旺港与四墩子港
之间,岸线 长度约1km。
项目投资:。
项目进度及未来收益: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预期将于2014年末竣工,并于2015年投入运营,本项目营
运收入主要包括装卸收入、堆存收入、船舶货物港务费、杂项作业费及其它收入,参照交通部国家发改委“
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的规定和标准的通知”(交水发[2005]234号文)相关收费标准并结合本港实际情况进
行测定,预计自2015年起,每年可产生8670万营业收入。
融资方介绍——绿洲新城
基本情况
绿洲新城于2013年5月由扬中市人民政府全额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扬中市国资委代为履行出资
人管理职能。目前注册资本为5亿元。法定代表人施荣华,并兼任任扬中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扬中市绿洲新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扬中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6月,,,% ;公司合并
负债合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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