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可修编-
-
. z.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安康的根底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甲方按照"劳动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月工资制度。每月工资元。
〔二〕日工资制度。每日工资元。
〔三〕计时工资制度。每小时工资元。
〔四〕计件工资制度。每日定额件,每件元。
〔五〕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十条 试用期乙方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劳动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 .
- -可修编-
- .
- -可修编-
-
. z.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因成心自伤、打架斗殴、参与犯罪活动而致伤病残的,在医疗期间,
德州劳动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